全国首张自然灾害罚单的警示意义
分类:7版 媒体焦点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8-22
A+ | a8月15日,深圳大鹏新区应急管理局对两名在台风“韦帕”蓝色预警启动后未经许可擅自进入自然灾害危险区的游客,依法处以每人5000元罚款。据悉,这是全国首张自然灾害综合法规罚单。
近年来,类似新闻并不少见:台风天非要去海边“追风”、擅自闯入未开发区域探险、在自然保护区违规野泳……每一次冒险背后,往往伴随着惊险的救援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而救援成本,大多由全社会共同承担。尽管有城市向违规者收取救援费,但与救援成本相比根本不成正比。
深圳这张罚单的意义,不仅在于惩戒,更在于它明确了一条底线:自然有它的脾气,人类不能只享受征服的快感,却无视冒险的代价。法律在这里扮演的角色,就像一份“安全契约”:你可以亲近自然,但不能无视规则;你有探险的自由,但公共资源没有义务为你的任性买单。
当然,罚款只是手段,不是目的。执法不能止于罚款,还有很多事可以做。比如,可在危险区域设置更醒目的警示,用真实案例提醒风险;利用科技手段,加强对危险区域的监测;在救援后公布成本,让社会看到“一个人的冒险,一群人的奔忙”。此外,还应发挥学校的自然教育、媒体的公益宣传、户外俱乐部的安全培训等多方面的积极作用。唯有多管齐下,才能筑牢户外活动的安全堤坝。 丁慎毅
标签:
最新更新
- 新疆各地各部门持续推进学习教育 用实绩实效检验学习教育成果
-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丨奔跑吧,绿茵少年
- 照片里的新疆丨从“铅与火”到“数与智”
- 陈小江在十届自治区党委第八轮巡视动员部署会上强调 推动巡视工作高质量发展 以有力政治巡视保障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
- 艾尔肯·吐尼亚孜会见哈萨克斯坦贸易和一体化部部长沙卡利耶夫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