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对持有的昌吉市华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玛纳斯县分公司债权的处置公告
分类:7版 媒体焦点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5-19
A+ | a一、债权资产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新疆分公司”)对持有的昌吉市华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玛纳斯县分公司(以下简称“华宇商贸玛纳斯县分公司”)不良债权进行处置,债权本金余额4,809,598.33元,利息9,408,027.24元,代垫费用32,069.00元(上述债权金额截至日为2024年8月14日,截至日之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等依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计算)。
二、债权担保情况
自然人为上述债权提供保证担保。
三、处置方式
单户不良债权资产公开竞价转让。
四、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五、交易条件
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长城资产新疆分公司受理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和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六、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吕先生、王女士
联系电话:0991-2806021、2828503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人民路280号长城公司
邮政编码:830002
长城资产新疆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付先生
联系电话:0991-2827952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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