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分类:7版 媒体焦点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3-03

A+  |  a

  根据新疆乌鲁木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乌鲁木齐农商行”)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下称“长城新疆分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乌鲁木齐农商行已将其对下列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及担保权利),于2025年1月22日依法打包转让给长城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农商行与长城新疆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长城新疆分公司作为下列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或借款人及担保人的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长城新疆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注:

  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4年11月30日(转让基准日)的贷款本金及利息余额。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组织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上述主债务人、担保人如有疑问,请与乌鲁木齐农商行或长城新疆分公司联系。

  新疆乌鲁木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和平北路15号

  联系人:赵鹏

  电话:0991-2355938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80号

  联系人:刘燕

  电话:0991-2825167

  传真:0991-2810358

  特此公告。

  新疆乌鲁木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2025年 3月3日


标签:

最新更新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