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工具捕野鸭 警方认定当事者涉非法狩猎

分类:7版 媒体焦点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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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于田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韩晋 通讯员 李盼盼)近日,于田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在该县克里雅河大桥附近一片沼泽地,有人疑似捕猎野生动物。管辖该区域的喀群派出所民警随即加大巡逻力度。

  12月16日,民警在沼泽地看到一名可疑男子独自寻找着什么。走近一看,发现该男子正在非法狩猎。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并通知食药环大队安排警力到现场调查。经查,民警在沼泽地收缴自制狩猎工具6套,解救一只苍鹭。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麦某交代,10月底他发现沼泽地有野鸭出没,打算捕获后家养。之后,他制作6套狩猎工具,放在不同位置,几乎每天都去查探“战果”。可一个多月以来一无所获,直到被抓当日,他再次查看时,被民警逮个正着。

  野鸭和苍鹭均为国家“三有”野生动物。警方认定麦某属于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狩猎工具非法狩猎,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涉嫌非法狩猎罪。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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