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元地摊货摇身一变成大师之作卖60余万元 解构谢留卿犯罪集团以公司经营模式销售“藏品”实施诈骗套路

分类:7版 媒体焦点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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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军 绘


  伴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备受关注的谢留卿犯罪集团诈骗一案尘埃落定。

  5月22日,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二审公开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谢留卿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一千五百万元;判处刘艳芳等4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二年至拘役六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对陈丹等11名犯罪情节轻微的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对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王梦阁等8名被告人宣告无罪。

  2012年以来,以谢留卿为首要分子的犯罪集团,以公司为掩饰,以虚构价值或升值空间的所谓“藏品”为诱饵,采取虚构产品限量稀缺、权威发行、名家亲作、冒充拍卖行、承诺回购、合买投资、虚假代持等一种或多种组合式、渐进式的销售套路,通过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层层设套、步步引诱等方式,诱骗被害人购买产品实施诈骗,骗取安徽、黑龙江、北京、内蒙古等近20个省(区、市)众多被害人钱款共计1670余万元,致使很多被害人倾家荡产、债台高筑、妻离子散。

  实施“套路式”诈骗 让被害人深陷其中

  “想都想不到,仅仅通过看电视广告买了一次纪念品,就被缠上了,在销售顾问的诱骗下,不停地购买他们推荐的中金公司‘藏品’,直到发现上当受骗。可惜此时已经晚了,我们中很多人已经被骗得倾家荡产,生活陷入困境。”很多被谢留卿犯罪集团诈骗的被害人回忆起被骗的经历,仿佛做了一场挥之不去的噩梦。

  被害人秦某龙在陈述中说,自己曾在网上购买过中金公司的瓷瓶,此后不久就有自称是中金公司的销售顾问联系他,推销各类所谓“藏品”,以“藏品”出自大师之手、限量稀缺、具有极高的收藏价值和几倍甚至几十倍升值空间为由,诱使他购买。

  “有时候我对推销的‘藏品’比较犹豫或表示没有钱购买,就会有自称拍卖行的人联系我,称拍卖行正准备举办一次拍卖会,问我手里有没有相关‘藏品’,并告知这些‘藏品’可以拍出的价格,而所谓的‘藏品’正是此前向我推销的产品。他们在极力夸大收藏价值的同时,还表示会帮我安排拍卖,促使我借钱、贷款购买。”秦某龙说,然而,真正找这些拍卖行的人要求拍卖时,他们又会找各种理由推脱,最后干脆联系不上了。

  被害人哪里知道,这些不过是谢留卿犯罪集团诈骗套路的某个环节罢了。为了实施诈骗,该犯罪集团设计了一套极具蛊惑性、欺骗性的诈骗套路,环环相扣,被害人根本没有招架之功。

  这套骗术围绕骗取被害人购买“藏品”为中心,设计“话术”体系和诈骗流程。对外销售“藏品”统一以“北京中金收藏”名义,公司(犯罪集团)设立人事部、策划部、接线部、核单部、市场部等部门相互配合,实施诈骗:

  先是通过收集到的信息,对客户的购买力、收藏兴趣爱好等进行详细分类并跟踪;再由客服人员按照犯罪集团培训的“话术”方案,从培养与客户的所谓“感情”开始以获取客户信任,通过在电话推销和微信聊天推销“藏品”,用稀缺、具备收藏价值、可迅速升值等常规诈骗虚假“话术”对被害人反复洗脑;如果常规诈骗手段未能得逞,客服人员会使用承诺回购或帮助拍卖、谎称合买、冒充外地拍卖行等特殊手段,瓦解客户心理防线,达到诱骗客户购买的目的。

  为便于实施诈骗以及逃避查处和打击,谢留卿在郑州、北京等地以他人名义设立多家公司,并以“北京中金收藏”名义进行销售,有意隐瞒公司实际经营地点等真实信息;隐瞒员工真实信息,不以中金鼎盛公司名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甚至使用魔音手机,统一使用化名,欺骗被害人;通过使用“话术”拖延退货、拉黑客户等方式处理“问题客户”,使被害人退货无路、维权无门,最终实现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目的。

  虚构事实名人站台 大路货变稀缺藏品

  尽管谢留卿犯罪集团设计了一套看似天衣无缝的诈骗套路,但是仍然有不少被害人一开始并没上当。

  被害人李某智在陈述中说,中金公司一个自称叫“李冰”的销售顾问开始向他推销产品时,自己不是很相信。在“李冰”邀请下,他和妻子去山东参加了齐白石后人举办的展会,“李冰”在场接待,让他相信中金公司是一家正规的公司。此后不久,“李冰”又邀请他参加在北京鸟巢举办的徐悲鸿诞辰120周年展会。在这次展会上,“李冰”向他推荐了一套“××瑰宝大全套”邮票,称市场价是三四十万元,展览优惠价168000元,只有几套,如果不买就会被别人买走,他经不住诱惑购买了一套。

  此后,李某智对中金公司深信不疑,总共花200万元左右购买了100多件“藏品”,直到公安机关上门调查了解情况,他才知道自己上当受骗。这些钱除了家里积蓄外,大部分是李某智借的,现在房子还抵押在银行。可惜的是,他没能等到谢留卿犯罪集团案二审宣判这一天便去世了。

  利用名人效应提高可信度,是很多诈骗公司的惯用伎俩,谢留卿犯罪集团也不例外。中金公司经常在北京举办一些展会,邀请一些知名运动员、影视明星、知名书画艺术家等参加活动,以此让人们产生错觉,“这些名人都来了,他们销售的‘藏品’应该是货真价实的”。

  眼见的不一定是真相,更加迷惑被害人的还有那些以假乱真的所谓“藏品”。

  徐某云在江西景德镇瓷器市场经销瓷板画、瓷器等。他在证言中说,谢留卿看中了他店里卖的一款普通瓷板画《湖山烟云》,让他批量生产,“谢留卿自己再去找占某某冠名、监制”。徐某云还根据谢留卿的要求,为他生产了一款《吉祥如意》瓷板画。

  与此同时,谢留卿还看中了徐某云隔壁店的瓷板画。该店主吴某松在证言中说,谢留卿看中了其店里卖的瓷板画《花开富贵》和瓷瓶《瑞雪兆丰年》,定制了300个左右。同样由吴某松生产,谢留卿找占某某监制并出具签名证书。

  如此,由这三个山水题材的瓷板画组成的所谓“粉彩三绝”便成了稀世难得的“藏品”,身价涨了百倍。有证据表明,有位广州买家竟花了67.8万元购买。

  “这个瓷板画我只设计了样式,不是我制作的。我稍微把这三个作品的色彩、构图微调改良,交给他们生产,原版是外面来的。我没有参与生产过程,东西是怎么做的,在哪里做的,什么工艺我都不清楚。创作证书上面的名字是我签的,印章也是我自己盖的。”占某某在证言中说,这三个瓷板画的原版是华阳风格的,“华阳是我们这里的一个陶瓷市场,我们管他叫‘大路货’,路边摊卖的东西”。

  经法院审理查明,谢留卿犯罪集团虚构产品价值或升值空间的主要方式有:虚构产品作者、生产工艺、拍卖记录、馆藏记录等,虚构授权、监制、出品、鉴定、防伪等证书,虚构作者名气、头衔、成就等。谢留卿等人让大师在印好的产品证书上签名,冒充其作品,同时谢留卿安排策划部人员虚构大师作品的拍卖价格,或者虚构该作品已经被某博物馆收藏,让被害人误以为产品是大师亲自制作,具有较高的收藏价值和升值空间。

  “某些字画的作者仅是普通画家或业余爱好者,谢留卿对其进行包装,宣称其是中国国画研究院副院长、徐悲鸿的再传弟子等虚假头衔,虚构其作品被北京首都博物馆、日本东京国立博物馆等永久馆藏,几十家权威媒体对其进行专访,其作品曾被拍出几十万元高价等,让被害人相信该画家的作品具有较高的收藏价值和升值空间。”有证据显示,两幅仅值200元左右的画作,他们实际销售的价格高达60余万元,相差3000倍,一些所谓“大师”等名头都是谢留卿犯罪集团一手包装的。

  调查显示,谢留卿犯罪集团用以诈骗的“藏品”基本上都是采用这样的套路问世的,从几百元、上千元的地摊货摇身一变成了大师之作,身价几十倍上千倍地暴涨,为该集团实施诈骗打下了基础。

  贯彻宽严相济政策 二审依法改判有罪

  “我是一名门卫,一个月工资2000元左右,被中金公司客服‘忽悠’购买了‘藏品’,花光了全部积蓄,还用房子抵押贷款购买。现在房子被卖了还贷款,只能租房住。”被害人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繁阳镇居民陈某进说。

  在发现被骗后,2016年10月27日,被害人陈某进向繁昌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报案。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谢留卿犯罪集团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浮出水面。侦查、起诉、审理期间,又有全国各地的被害人报案,涉及安徽、黑龙江、北京、内蒙古等近20个省(区、市),诈骗金额高达1670余万元。

  2018年8月15日,繁昌县人民检察院向繁昌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谢留卿等63人犯诈骗罪。2021年2月1日、3月12日,繁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谢留卿、刘艳芳等21人有罪,对42人宣告无罪。

  一审判决后,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21名被告人提起上诉。二审立案并案审理后,检察机关指导公安机关补充了大量证据。

  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月20日,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庭审历时40天,2名被害人诉讼代表人、60名原审被告人以及辩护人参加庭审。

  2024年5月22日,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谢留卿等63人诈骗抗诉、上诉一案进行二审宣判。法院认为,谢留卿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组织、实施多起诈骗活动,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本案参与人数众多、主要成员稳定、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形成以谢留卿为首要分子,刘艳芳、张红芳为主犯,其他参加者为一般成员的犯罪集团。法院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认罪悔罪表现,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值得注意的是,一审判决宣告无罪的42名被告人中有34人被改判有罪;刘某婷等4人一审认罪认罚被宣告缓刑,但在二审庭审中翻供,均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我们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注重区分案件性质、情节,坚持全案考察、综合衡量、精细权衡,当严则严,当宽则宽。在一审判决基础上,对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谢留卿增加两年有期徒刑,其他主犯也适当增加了刑罚;一些从犯适当减轻了刑罚,或宣告缓刑;有11人免予刑事处罚,8人宣告无罪。”合议庭法官说。

  据5月23日《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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