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寸步难行!

分类:7版 媒体焦点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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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济良绘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韩晋 通讯员 刘笑

  无证驾驶人员大多未经过正规培训和考试,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一旦遇到突发情况,受惊慌、紧张等情绪影响,加之缺乏处理经验,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然而,仍然有人心存侥幸,对这一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以为然,结果……

  两车相撞 人员受伤

  “二道沟立交桥阜康往乌鲁木齐方向发生追尾事故,巡逻民警去处理一下。”5月3日22时10分许,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卡子湾大队民警马嘉通过对讲机收到紧急派警。

  几分钟后,马嘉与同事到达事故现场,只见两辆小型客车停在应急车道,后车安全气囊弹出,两车均有不同程度的损失。

  “你是不是受伤了或者不舒服?”看到后车驾驶人赛某用手捂着胸口,马嘉关切地问。

  “我胸口有些疼。”赛某表情痛苦地说。此时,马嘉的同事已经快速对现场拍照取证,并联系清障车进行下一步工作,马嘉决定先将赛某送到就近医院诊治。

  不一会儿,马嘉和同事将赛某送至医院,帮助赛某挂号、检查、缴费,一通忙活下来已是后半夜,所幸赛某并无大碍,其家人也赶来医院,马嘉这才松了口气。不过,接下来的调查却让他和同事倒吸一口凉气。

  先送医后处理 违法司机受感动

  “师傅,既然你身体没有大碍,请你明天到大队来处理事故,记得带上车辆行驶证和你的身份证、驾驶证。”民警从医院离开时提醒赛某。可赛某几番欲言又止,最后推说驾驶证找不到了。

  “你到底有没有驾驶证?”马嘉问。赛某低头不语,其家人道出实情:赛某只有D级驾驶证,本想增驾至C证,多次尝试驾考却连科目一都没能通过,便放弃了。

  经核查,赛某无驾驶证信息,确系无证驾驶。他向民警坦白,自己当天出于侥幸心理开车上路,行驶至二道沟附近路段时,由于前车突然减速,他反应不及,发生了追尾。

  第二天,赛某来到卡子湾大队处理事故,一见到马嘉就连声道谢:“警官,谢谢你,昨天我无证驾驶出了事故,你们第一时间关心的却是我的身体健康,还带着我去检查,我很感动。回家后,我认真反思,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我愿意接受处罚。”

  马嘉对赛某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告知赛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因此,赛某将面临罚款1500元,拘留10日的处罚。同时,他还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赔偿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

  紧盯重点车辆 严查违法行为

  为切实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风险,持续巩固道路交通安全稳定,结合我区工作实际,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于3月23日起至5月31日开展春季公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针对春季务农出行集中、踏春郊游增多、客货运输繁忙等交通出行特点,深入开展公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消除一批人、车、路、企交通安全隐患,治理一批易扰乱秩序、易肇事肇祸的交通违法行为,全力维护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为群众平安出行创造良好交通环境。

  行动期间,全区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将严查“两客一危一货”、6座以上小客车、租赁车以及农村地区三轮车等重点车型。重点治理严重超速、超载、超员、违法载人,高速公路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违法停车,景区道路逆行、酒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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