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走访发现“地下美容院”
分类:7版 媒体焦点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1-23
A+ | a□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龚彦晨
通讯员 吴成渝
1月1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米东区分局东山派出所辅警龙强和社区工作人员入户走访辖区居民姚某家时,发现姚某家的桌子上、沙发上摆放着一些注射器和小型玻璃容器,一女子躺在美容床上,面部涂抹着厚厚的物质。
“难道有人在这里吸毒?”想到这儿,龙强和社区工作人员一起询问陌生女子来此的目的,同时将可疑情况上报派出所。
陌生女子告诉民警,她住在昌吉市,到姚某家是进行医美治疗。
“你有行医执照吗?”龙强问姚某。
“没有,但我当过护士,有这方面的经验。”姚某说。
随后,东山派出所民警来到姚某家检查,发现大量产自韩国的肉毒素、玻尿酸等医美药品。经核查,这些药品没有获得我国药监部门的批文。
面对民警的询问,姚某说,她曾是一名护士,后在私立医院从事销售工作,接触医美器械后,发现其中有很大的利润,便通过非法渠道购买肉毒素、玻尿酸等医美药品。
民警调查后发现,姚某的非法药品是从古某处购得。1月2日,民警将古某抓获。
古某交代,她在网上购进未经国家药监局批准许可的肉毒素、玻尿酸、水光针等医美药品和器械,再通过微信、QQ等建立“线上+线下”销售网络,除乌鲁木齐外,她还将这些药品和器械卖到和田、阿克苏等地,涉案金额达20万余元。
经统计,民警从姚某和古某处共查获肉毒素、玻尿酸、水光针等医美药品和器械300余盒。
目前,古某已被米东区公安分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姚某被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民警提示:非法贩卖的医美产品因运输、存储、保管不符合全程低温冷链等要求,有可能导致产品失效,造成过敏等不良反应,严重的可致人死亡。居民楼、酒店和美容美甲店等场所既未设置专业消毒设备,也不具备抢救措施,并且操作人员大多都不具备从事整形外科或皮肤美容医师执业资质,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请大家前往正规医疗机构购买和使用医美产品,切勿贪图便宜,危害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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