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企协作强化源头治理

分类:7版 媒体焦点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7-21

A+  |  a

  本报福海讯(通讯员 王燕)7月15日,福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辖区15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及维修铺经营者,召开源头治理动员部署会。

  会上,福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通报了今年以来该县注册登记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以及近期发生的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案例,组织到场人员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等相关规定,要求销售商不得销售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国家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得非法改装、拼装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得非法拆解、改装充电器、锂电子电池。

  会后,15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销售商签订责任书,表示将向消费者宣传规范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坚决杜绝非法改装、加装等违法行为。

标签:

最新更新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