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木王国”崩塌记
分类:7版 媒体焦点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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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济良 绘
激情的话术、精美的家具、令人心动的高额收益……刘某等3人一番运作下来,家具公司从原本的生产、销售红木家具,走向了非法集资的道路……
利用“订单消费模式”吸金
2013年,刘某只是江苏省镇江市一家实木家具公司的老板,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刘某焦虑不已。此时,一份定制家具的订单让刘某十分惊喜,他发现,红木产品的利润很高。于是,刘某成立了镇江某红木家具公司,专门从事红木家具的生产与销售。
公司成立后,一道难题摆在了刘某的面前:购买红木原料和搭设家具生产线,需要一笔很大的启动资金。刘某决定寻找合作伙伴,发展壮大自己的红木家具生产事业。
2016年2月,刘某结识了“投资讲师”王某,从王某这里获知了一种叫做“订单消费模式”的资金吸收方式,即让投资者和公司签订一份订单消费协议,约定投资者支付1万元即可购买价值3万元的产品,在20周到60周不等的周期内,公司通过生产、销售产品获利,每周返给投资者一定数额的收益。
“只要返利够高,宣传力度够大,不愁拉不到投资。”听完王某的介绍后,刘某对“订单消费模式”非常心动。想到红木产品丰厚的利润与巨大的升值潜力,刘某没有考虑这种吸收资金的方式是否合法,在明知没有融资资质的情况下,仍然决定用“订单消费模式”筹集资金。
随后,刘某聘请王某为镇江某红木家具公司的总经理,还聘请了有集资经验的李某。三人商定了“订单消费模式”的具体办法:投入1万元,每周返利290元,分50周发放完毕。这意味着投资者投资1万元就能拿到0.45万元收益,回报率高达45%。
“签一份订单消费协议,花1万元买价值3万元的红木家具,公司负责生产销售,每周按时返利,买到就是赚到!”2016年10月起,王某和李某组建团队,在镇江、南京、苏州等地公开宣传。他们还组织了各种旅游考察活动,带投资者去全国各地的红木家具馆参观展览,谎称这些都是跟公司合作的生产商,让投资者放心签订订单消费协议。一番运作后,投资者的订单纷至沓来。
大起大落的“红木王国”
看着手头快速膨胀的资金,刘某的野心也跟着膨胀起来。刘某相继在镇江、南京、常州、扬州等多地设立红木展馆,委派负责人在当地吸收资金,再将除发放利息外的资金全部投入福建莆田新建的红木家具公司,由该公司生产和销售红木家具。
一时间,莆田红木家具公司的厂房内,红木原材料堆积如山,产出的红木家具源源不断地被运往设立在各地的红木展示馆。在刘某看来,梦想中的“红木王国”已然建立,前景广阔。
然而,到了2017年5月,能够吸收到的投资款越来越少,加上红木产品市场出现疲态,刘某无法在短时间内获得更多利润。为了资金周转,刘某开始卖房卖车,并以红木家具抵账。但在许诺给投资者的天价返利面前,这些都只是杯水车薪,刘某便开始以各种理由和借口哄骗投资者。
2018年9月,苏州市公安局姑苏分局接到秦某报案,称自己向镇江某红木家具公司打款500万余元,用于购买红木家具,到期后没有收到货物且联系不上对方。公安机关最初以涉嫌合同诈骗罪立案,但在梳理涉案公司相关账户时,发现其中有大量交易明细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相似。经查,秦某与刘某并无真实交易,而是假借买卖之名行投资之实,合同中所谓的“货款”其实是投资款。
2019年4月,苏州市公安局姑苏分局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刘某、王某、李某三人立案侦查。一周后,刘某投案自首,同日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后李某被抓获归案,王某在家人规劝下主动投案。至此,刘某建立的“红木王国”轰然崩塌。
分层处理 精准办案
2020年9月,镇江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由于该案涉及人员层级多,不同人员的犯罪主观恶性和情节均有不同,承办检察官结合案件情况,具体分析每个人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建议公安机关对不同层级人员区分犯罪情节,作出不同处理决定: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活动中参与时间早、程度深、作用大的人员作为主要责任人员从严打击;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活动中参与程度不高、受聘参与从事支付结算等业务的人员,建议从轻、减轻或不作为犯罪处理。
2020年10月,刘某、王某、李某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移送姑苏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与民警详细梳理和筛选数据,对每名投资者的报案笔录,以及他们提交的订单协议复印件、银行流水等进行仔细核对,依据银行流水、投资订单等客观证据,谨慎认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数额以及报案人的实际损失数额。
经查,2016年10月至2017年5月,刘某与王某、李某以镇江某红木家具公司的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800万余元,造成实际损失1400万余元,受害者达100余人。
2022年9月,经姑苏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一审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人刘某、王某、李某有期徒刑四年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20万元至10万元不等。王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期间,王某申请撤回上诉。日前,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裁定准许王某撤回上诉。目前,一审判决已经全部生效。 据6月8日《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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