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交警支队再获全国殊荣
分类:7版 媒体焦点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1-20
A+ | a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韩晋 通讯员 李雪彤 张丹)近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得“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是全国公安交警系统5个受表彰集体之一,这也是继2021年荣获“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后,乌市交警支队再获全国殊荣。
近年来,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法治理念融入交管工作全领域、贯穿执勤执法全过程,行政执法水平迈上新台阶,做到管理与服务相结合。一方面围绕秩序管理、事故预防、缓堵保畅主责主业,紧盯交通堵点、秩序乱点、群众反映热点,保持严管不放松;另一方面推出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缓解交通拥堵、便利车辆通行、柔性执法等一系列举措。此外,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还优化执法方式,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运用交通劝导体验、现场口头教育等手段,引导违法驾驶人摒弃交通陋习;调整违法查处结构,建立严查清单,针对易肇事肇祸重点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确保交通治理力度不减、秩序不乱、效果不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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