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被诉,名下唯一财产遭查封 关键时刻 “最大债权人”登场
分类:6版 时政观察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8-26
A+ | a日前,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虚假诉讼案,闫涛(化名)等3人分别被作出有罪判决。
债务缠身 合谋演戏逃执行
2019年,闫涛因欠债被17名债权人起诉,其名下唯一财产——一套亟待拆迁的房屋被法院查封。经人介绍,闫涛找到谢军(化名),希望他能帮忙保住拆迁款。
谢军把自己包装成闫涛的“最大债权人”,试图通过向法院提起虚假诉讼截留大部分拆迁款。
“这么做能行吗?这不是骗人嘛……”
“这件事你放心交给我,绝对没问题!但是好处不能少啊!”谢军拍着胸脯保证。
虽然闫涛有所顾虑,但在谢军的承诺下,决定铤而走险。随后,谢军开出15万元价码,要求闫涛拿到拆迁款后如数支付,双方签订一份利益分配协议。
紧接着,谢军联系好友张江(化名)——一名经常会有大额收支的放贷人,3人商定方案后,按照谢军的指示开始操作:由张江提供银行账户放款流水记录,闫涛比照该记录出具相应假借条,再由张江与谢军签订虚假债权转让协议,把814万元“债权”全部转让给谢军。
2019年6月,谢军手持虚假债权转让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闫涛偿还814万元债务,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调解协议载明,闫涛全额偿还谢军814万元。同年8月,谢军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为“被欠款”额度高,谢军按照分配比例,成功套取136万余元拆迁款中的96万余元。
东窗事发 离奇借贷破迷局
2023年5月,新沂市人民检察院收到一封举报信,直指闫涛、谢军等人涉嫌虚假诉讼。
新沂市检察院民事检察官调取涉案民事诉讼卷宗,经过研判,认为此案很可能涉及刑事犯罪。听取汇报后,该院组建刑事、民事案件融合办案组梳理证据。
审查中,办案组意外发现:在案证据材料中,有15张借条涉及金额262万元,但组成一张总借条时,金额莫名“缩水”10万元。更蹊跷的是,总借条的签订日期为2009年10月,而一些分借条的签订日期却是2010年2月。大家一致认为,在案证据漏洞百出,闫涛等人确实存在虚假诉讼犯罪重大嫌疑。
带着问题,办案组找举报人复核,举报人称,张江和闫涛之前不认识,他们之间不可能借钱。
办案组找到出具借条的张江。
根据初查情况,新沂市检察院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依法适时介入并制发引导侦查意见书,建议公安机关从张江入手“破局”。
“闫涛通过什么方式向你借钱?”“闫涛找你借这么多钱,有没有和你说过干什么用?”“你了解闫涛的还款能力吗?”公安机关围绕借款原因、资金来源、交付方式等开展讯问,张江支支吾吾难以自圆其说,最终坦白:“我就是提供银行流水、签几张假借条,之前我确实不认识闫涛……”随后,闫涛交代了与谢军合谋的全过程,表示自己是在谢军的安排下拿到58万元拆迁款。
然而,根据法院执行情况,谢军当时共拿到96万余元执行款,除去二人约定的15万元劳务费,闫涛应该到手81万余元。“我不知道他一共拿了多少,但他就给了我58万元。”当被问及剩余的资金去向时,闫涛说,他对谢军获取96万余元执行款的事毫不知情。
合力惩处 不法分子终获刑
面对公安机关调取到的利益分配协议等铁证,谢军承认策划虚假诉讼的事实。他与闫涛、张江二人串通,以伪造借条提起诉讼的方式,参与法院对闫涛执行款的分配,成功获取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拆迁款96万余元,并从中获利15万元。剩余的钱,谢军擅自借给了别人。
2024年5月,新沂市检察院向新沂市法院制发再审检察建议,获法院采纳。经法院再审,同年10月,法院判决撤销原民事调解书,驳回谢军的全部诉讼请求。2024年12月,新沂市检察院对闫涛等3人以涉嫌虚假诉讼罪依法提起公诉。今年4月,谢军等3人因犯虚假诉讼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十个月不等,各并处1万元至2万元不等的罚金。
谢军在司法机关的教育下,表示认罪认罚,并退还违法所得15万元。对于其余涉案款项,目前司法机关正在继续追缴,确保债权人权益得到最大限度保护。
据8月20日《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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