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阳光小额贷款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债务催收公告(二)
分类:6版 时政观察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6-26
A+ | a下列借款人由我公司担保的创业贷款均已到期,但未按照借款合同及相关担保合同的约定还本付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予以公告催收,请下列借款人、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与我公司联系,并履行借款合同及相关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否则我公司将依法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借款人、担保人,依法拍卖抵押房产,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借款人、担保人承担。联系人:潘新丽, 联系电话:0991-4680579、4680580、4650023、13899955116,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东站路72号15号楼集中商业一层102号。
乌鲁木齐市阳光小额贷款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标签:
最新更新
- 2025贸易投资促进大会在乌鲁木齐召开
- 第二届新疆毗邻国家金融业务合作洽谈会举办
- 自治区2025年全国低碳日宣传教育活动启动
- 马兴瑞艾尔肯·吐尼亚孜会见泰国国会主席兼下议院议长万诺
- 新疆“三北”工程攻坚战暨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推进会在和田召开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