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露底价串通陪标 检察院以串通投标罪对3人提起公诉
分类:6版 时政观察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6-17
A+ | a为确保范某某所在公司中标某项目总包工程,杜某利用职务便利,与公司采购部经理王某合谋,向范某某透露底价,并串通另外4家公司(均立案处理)陪标,最终使范某某公司以1.1亿余元价格中标。日前,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以串通投标罪对杜某、范某某、王某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判处3人有期徒刑1年至10个月不等,并处罚金20万元至1万元不等,并对被告人退回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杜某于2017年初入职某大型集团,担任总裁助理,同年6月被委任为该集团东北公司负责人。
2022年10月12日,该集团监察部工作人员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称杜某在2017年至2022年任职期间,利用其发包工程销售房产等职务便利,收受供应商贿赂百万元。2022年12月9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于2024年2月29日在辽宁省、上海市分别抓获同案犯范某某、王某。
杜某在工作期间,经他人介绍结识一建筑集团实际经营人范某某,二人很快往来密切,在多次聚会宴请中达成里应外合、串通投标的犯罪计划。
2019年6月,杜某所在公司有一项目总包工程进入招投标阶段。根据正规流程,应由开发商发布招标信息,公开市场内多个承建方报价,开发商择优、择价确定中标者。范某某所在公司并不在招投标的承建商名单,为确保范某某中标,杜某与王某合谋,先将范某某公司列入入围名单,随后将该项目底价透露给范某某,并在外串通4家建筑公司进行陪标,最终范某某公司以1.1亿余元底价中标该项目。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杜某某、范某某对自身部分犯罪行为认罪认罚,然而仍对其中细节相互推诿,均指责是对方主导此次合谋犯罪。承办检察官翻阅大量证据卷宗,对相关涉案人员逐一进行询问,在锁定招标文书、采购方案、审批记录、报备邮件、接收证据材料、银行流水清单、手机聊天记录等庞大犯罪证据链后,认定杜某、范某某二人均在本案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王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
经释法说理,3人均自愿认罪认罚。
青浦区检察院以串通投标罪对3人提起公诉,并于2024年9月向公安机关制发补充侦查决定书,要求继续追查杜某在任职期间其他收受行贿事实,对其余涉案人员逐一进行查处。
据6月16日《上海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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