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驾引发交通事故,驾驶人是责任主体

分类:6版 时政观察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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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因司机使用智能驾驶、辅助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由此引发社会广泛关注,4月15日,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多起“智驾”事故案例引发思考

  2024年12月4日,江苏省南京市发生一起因酒后使用辅助驾驶功能而引发的交通事故。据报道,驾驶人在饮酒后启动了“辅助驾驶”功能,并在高速行驶过程中睡觉,导致车辆径直撞向南京六合东收费站的安全岛,车辆严重损毁并翻车,现场爆出火光。

  3月16日,武深高速646公里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型新能源汽车在行驶中突然向右偏移,随后冲向右侧山体发生侧翻。经查,驾驶人因开启车辆“辅助驾驶”功能后分心,在行驶至事发路段时,车辆方向发生偏移,驾驶人慌忙接管之际操作不当,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上述事故引发思考:辅助驾驶就是自动驾驶吗?发生事故责任如何划分?有关智能驾驶应用日渐活跃,相应法律法规是否到位?

  辅助驾驶≠自动驾驶

  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自动驾驶?相关业内人士指出,自动驾驶是指通过人工智能、传感器和其他技术实现车辆在没有人为干预的情况下自主行驶的能力。自动驾驶汽车依靠人工智能、视觉计算、雷达、监控装置和全球定位系统协同合作,让电脑可以在没有任何人类主动的操作下,自动安全地操作机动车辆。

  2021年8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GB/T40429-2021)标准,将驾驶自动化分为0至5级。其中,0级—2级为辅助驾驶,系统辅助人类执行动态驾驶任务,驾驶主体仍为驾驶人;3级—5级为自动驾驶,系统在设计运行条件下代替人类执行动态驾驶任务,当功能激活时,驾驶主体是系统。“目前来看市场上车辆的智能驾驶系统均突出‘辅助’属性,技术特征符合上述的2级标准。”该业内人士介绍,这意味着,智驾系统等突出在驾驶过程中的辅助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动驾驶。

  那么,辅助驾驶引发交通事故,驾驶人、车企等责任如何划分,成为现实需要解决的问题。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明确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人始终对车辆运行安全负主体责任。

  当前国内主流量产车辆所搭载的辅助驾驶系统尚处于“人机共驾”的辅助驾驶范畴,系统属于“执行者”角色,驾驶人才是最终责任主体。如果驾驶人在车辆行驶过程中“脱手”,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及刑事追责三重法律风险。

  在购车时,不少车企、4S店销售人员往往把“智驾”“无人驾驶”等作为推销卖点,比如夸大、误导车辆的自动化等级、系统能力、系统边界等信息。对此,市场监管部门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对虚假宣传行为处以广告费用5—10倍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若虚假宣传造成严重后果(如引发交通事故致人伤亡),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可对责任人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行业日趋成熟,立法也要跟得上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数据,去年上半年,我国L2级及以上智能辅助驾驶新车渗透率达55.7%。据预测今年底这一数据有望达到65%。渗透率不断提升的同时,高阶智驾功能也在加速实现。

  业内人士指出,“人机共驾”阶段,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还能发挥约束管理责任,未来进入自动驾驶阶段,交通事故责任主体面临变化,责任划分还需进一步明确,与之匹配的法律法规也要跟得上。

  记者注意到,今年4月1日,《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正式实施,对自动驾驶汽车的技术创新、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上路通行管理、安全保障、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范。自动驾驶汽车上路通行期间,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或者发生交通事故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调查和处理。

  目前,全国多地都已制定地方性法规,但作为上位法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并没有关于3级及以上自动驾驶场景的规定。

  根据公开消息,公安部正在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修订,其中对自动驾驶汽车的道路测试、上路通行、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相关责任追究等方面,都作出了详细规定。 据4月16日《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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