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车道不可任性
分类:6版 时政观察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1-03
A+ | a“我们梳理平时处理的简易事故,发现每月因违法变更车道引发的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六七成,需要引起驾驶人足够重视!”1月1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沙依巴克区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杨少鹏对记者说。

王昱涵 绘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韩晋 通讯员 李娜
事故瞬间
2024年12月22日15时30分,阿某驾车沿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行至红山环岛时,发现左侧车道空出两个车位的距离,随即变道,没想到与后方车辆“亲密接触”,两车均受损。
“当时我看左边没车才变道,谁知后面的车没刹住。”阿某向民警描述。而另一方驾驶人沈某表示,路面太滑,他的车根本刹不住。最终,民警认定阿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2024年12月28日17时44分,沙某驾车行驶至乌市水泥厂街路口,在变道时撞上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
“当时信号灯变绿,我正常直行,她强行变道往我车这边靠,都压线了,我来不及避让,就撞一起了。”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人赵某对民警说。
最终,民警认定沙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件反思
“变更车道是行车过程中常见的操作,但有些驾驶人却没有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总是随意变道、盲目变道,非但不文明,还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杨少鹏分析了在城市道路上,变道导致交通事故的原因。
一是在变更车道时,驾驶人未充分观察后方来车,致使后方车辆不能及时避让;
二是在不适合变道的情况下强行变道,如前方车辆速度较慢或有其他障碍物时,变道可能造成后方车辆无法作出正确反应;
三是变道时操作过于犹豫或存在失误,如转动方向盘幅度过大或过小,导致车辆行驶轨迹不稳定;
四是违反交通规则,在未按规定使用转向灯、未保持安全车距,或者压实线的情况下违法变道。
“因一时任性导致事故发生,既花费时间成本,又因修车产生经济损失,还可能受到处罚,代价不小。”杨少鹏提示。
民警提示
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掌握基本的驾驶技术、养成良好的行车习惯,可以有效减少因变更车道不当引起的交通事故。民警建议,驾驶人在变道前牢记“一灯,二镜,三方向”,确认安全再变道,切不可“想变就变”。
一灯,即变道之前必须打转向灯。打转向灯是向其他车辆驾驶人示意,这是必须具备的良好习惯,也是驾驶人素质的体现。而且,只要车辆行驶轨迹发生变化,就要打转向灯。
二镜,即通过后视镜观察侧后方车辆。打转向灯之后,驾驶人还需借助后视镜判断周边路况是否适合变道。除此之外,还要观察车辆两侧盲区是否有其他车辆靠近。确保周围情况安全后,才可变道。切记,变道的前提是不影响其他车辆行驶。
三方向,即缓打方向盘,迅速变道。确保安全后,驾驶人变道要果断迅速,缓打方向盘改变车辆的行驶轨迹进行变道。变道过程中车速不应降低,要保持匀速或稍稍加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在道路同方向划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车辆变更车道不得影响其他车辆、行人的正常通行,并且禁止一次连续变更两条以上机动车道。因此,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参与交通时,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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