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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6版 时政观察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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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

  借款人、抵押人:刘建武(公民身份号码:652327197708043032)

  保证人:乌鲁木齐君豪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行于2023年4月24日与借款人、抵押人刘建武及保证人乌鲁木齐君豪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编号为65020120230062873的《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贷款期限为2023年4月25日至2052年4月1日,贷款金额人民币肆拾玖万壹仟元整(491000元)。此《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法诺公证处于2023年5月16日出具了(2023)新乌法诺证经字第10487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

  现借款人、抵押人刘建武未按合同约定按期向我行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累计逾期6期以上),已构成违约。我行客户经理多次催收无效,现我行宣布借款人、抵押人刘建武及保证人乌鲁木齐君豪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我行签订编号为65020120230062873的《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提前到期,并提前收回该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息,本通知自邮寄或登报之日起生效,即视同我行已经履行通知义务。特此通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2024年 9月4日

  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

  借款人、抵押人:刘立君(公民身份号码:130925198712176621)

  保证人:乌鲁木齐君豪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行于2021年1月8日与借款人、抵押人刘立君及保证人乌鲁木齐君豪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编号为65020120210003073的《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贷款期限为2021年1月13日至2051年1月12日,贷款金额人民币陆拾肆万元整(640000元)。此《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法诺公证处于2021年1月21日出具了(2021)新乌法诺证经字第2735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

  现借款人、抵押人刘立君未按合同约定按期向我行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累计逾期6期以上),已构成违约。我行客户经理多次催收无效,现我行宣布借款人、抵押人刘立君及保证人乌鲁木齐君豪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我行签订编号为65020120210003073的《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提前到期,并提前收回该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息,本通知自邮寄或登报之日起生效,即视同我行已经履行通知义务。特此通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2024年9月4日

  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

  借款人、抵押人:马彦峰(公民身份号码:650106198301232317)

  抵押人:于婷(公民身份号码:652302198501042021)

  保证人:乌鲁木齐君豪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行于2021年8月16日与借款人、抵押人马彦峰、抵押人于婷及保证人乌鲁木齐君豪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编号为65020120210058981的《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贷款期限为2021年8月20日至2051年8月19日,贷款金额人民币肆拾捌万元整(480000元)。此《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法诺公证处于2021年9月29日出具了(2021)新乌法诺证经字第29384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

  现借款人、抵押人马彦峰、抵押人于婷未按合同约定按期向我行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累计逾期6期以上),已构成违约。我行客户经理多次催收无效,现我行宣布借款人、抵押人马彦峰、抵押人于婷及保证人乌鲁木齐君豪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我行签订编号为65020120210058981的《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提前到期,并提前收回该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息,本通知自邮寄或登报之日起生效,即视同我行已经履行通知义务。特此通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2024年9月4日

  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

  借款人、抵押人:娜孜古丽·居马泰(公民身份号码:650104196812210062)

  抵押人:阿恩沙尔·阿力别克(公民身份号码:654301199909210017)

  保证人:乌鲁木齐君豪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行于2021年12月29日与借款人、抵押人娜孜古丽·居马泰、抵押人阿恩沙尔·阿力别克及保证人乌鲁木齐君豪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编号为65020120210080168的《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贷款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37年12月31日,贷款金额人民币肆拾捌万元整(480000元)。此《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法诺公证处于2022年1月12日出具了(2022)新乌法诺证经字第1080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

  现借款人、抵押人娜孜古丽·居马泰、抵押人阿恩沙尔·阿力别克未按合同约定按期向我行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累计逾期6期以上),已构成违约。我行客户经理多次催收无效,现我行宣布借款人、抵押人娜孜古丽·居马泰、抵押人阿恩沙尔·阿力别克及保证人乌鲁木齐君豪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我行签订的编号为65020120210080168的《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提前到期,并提前收回该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息,本通知自邮寄或登报之日起生效,即视同我行已经履行通知义务。特此通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2024年9月4日

  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

  借款人、抵押人:王艰凤(公民身份号码:500223198611238887)

  保证人:乌鲁木齐君豪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行于2020年6月19日与借款人、抵押人王艰凤及保证人乌鲁木齐君豪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编号为65020120200097077的《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65020120200097077-1号《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补充协议》,贷款期限为2020年6月22日至2050年6月21日,贷款金额人民币柒拾陆万元整(760000元)。此《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法诺公证处于2020年11月25日出具了(2020)新乌法诺证经字第26398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

  现借款人、抵押人王艰凤未按合同约定按期向我行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累计逾期6期以上),已构成违约。我行客户经理多次催收无效,现我行宣布借款人、抵押人王艰凤及保证人乌鲁木齐君豪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我行签订的编号为65020120200097077的《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65020120200097077-1号号《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补充协议》项下贷款提前到期,并提前收回该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息,本通知自邮寄或登报之日起生效,即视同我行已经履行通知义务。特此通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2024年9月4日

  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

  借款人、抵押人:吴永西(公民身份号码:622726199109291631)

  保证人:新疆绿美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行于2021年5月25日与借款人、抵押人吴永西及保证人新疆绿美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编号为65020120210041567的《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贷款期限为2021年6月1日至2051年5月31日,贷款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元)。此《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法诺公证处于2021年6月22日出具了(2021)新乌法诺证经字第20442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

  现借款人、抵押人吴永西未按合同约定按期向我行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累计逾期6期以上),已构成违约。我行客户经理多次催收无效,现我行宣布借款人、抵押人吴永西及保证人新疆绿美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我行签订编号为65020120210041567的《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提前到期,并提前收回该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息,本通知自邮寄或登报之日起生效,即视同我行已经履行通知义务。特此通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2024年9月4日

  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

  借款人、抵押人:邢浩天(公民身份号码:650103198507240639)

  保证人:乌鲁木齐君豪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行于2020年6月2日与借款人、抵押人邢浩天及保证人乌鲁木齐君豪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编号为65020120200083451的《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65020120200083451-1号《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补充协议》,贷款期限为2020年6月3日至2050年6月2日,贷款金额人民币柒拾叁万柒仟元整(737000元)。此《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法诺公证处于2020年10月12日出具了(2020)新乌法诺证经字第20240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

  现借款人、抵押人邢浩天未按合同约定按期向我行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累计逾期6期以上),已构成违约。我行客户经理多次催收无效,现我行宣布借款人、抵押人邢浩天及保证人乌鲁木齐君豪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我行签订编号为65020120200083451的《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65020120200083451-1号《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补充协议》项下贷款提前到期,并提前收回该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息,本通知自邮寄或登报之日起生效,即视同我行已经履行通知义务。特此通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2024年9月4日

  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

  借款人、抵押人:闫佳欣(公民身份号码:41232619950519092X)

  保证人:乌鲁木齐君豪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行于2020年11月11日与借款人、抵押人闫佳欣及保证人乌鲁木齐君豪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编号为65020120200137240的《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贷款期限为2020年11月27日至2050年11月26日,贷款金额人民币柒拾肆万元整(740000元)。此《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法诺公证处于2020年12月7日出具了(2020)新乌法诺证经字第28273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

  现借款人、抵押人闫佳欣未按合同约定按期向我行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累计逾期6期以上),已构成违约。我行客户经理多次催收无效,现我行宣布借款人、抵押人闫佳欣及保证人乌鲁木齐君豪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我行签订的编号为65020120200137240《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提前到期,并提前收回该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息,本通知自邮寄或登报之日起生效,即视同我行已经履行通知义务。特此通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2024年9月4日

  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

  借款人、抵押人:杨迎春(公民身份号码:650121197507013725)

  保证人:乌鲁木齐君豪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行于2021年11月5日与借款人、抵押人杨迎春及保证人乌鲁木齐君豪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编号为65020120210070966的《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贷款期限为2021年11月5日至2044年11月4日,贷款金额人民币伍拾柒万壹仟元整(571000元)。此《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法诺公证处于2021年11月17日出具了(2021)新乌法诺证经字第33614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

  现借款人、抵押人杨迎春未按合同约定按期向我行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累计逾期6期以上),已构成违约。我行客户经理多次催收无效,现我行宣布借款人、抵押人杨迎春及保证人乌鲁木齐君豪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我行签订编号为的65020120210070966《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提前到期,并提前收回该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息,本通知自邮寄或登报之日起生效,即视同我行已经履行通知义务。特此通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2024年9月4日

  (下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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