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分类:6版 时政观察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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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第三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第三建筑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中,管理人对第三建筑公司破产前欠付职工的各项费用进行了清理、公示以及发放。截至目前,破产清算工作已基本结束,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第三建筑公司的破产程序,但尚有部分职工未办理本人住房公积金支取手续。请下列职工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内前往办理,逾期不领取的,管理人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一、未支取住房公积金人员名单:见附表(1)(2)

  二、办理手续流程

  请下列人员携带以下资料,前往第三建筑公司破产管理人办公室核实住房公积金信息。

  联系人:张新革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本人《乌鲁木齐市住房公积金查询卡》

  3.本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或《退休证》原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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