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卸延误工期责任 他自作聪明散布谣言

分类:6版 时政观察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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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土(化名)故意捏造、散布网络谣言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同时,虚假的信息引起受众的焦虑甚至恐慌心理,性质恶劣。”负责网络安全的阿克苏市公安局民警张国龙介绍,3月28日,老土在居民群发布所谓“市区某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工人伤亡”的消息后,马上引起公安机关注意。民警第一时间联系交管部门求证,经核实,老土所述路段并无交通事故。公安机关遂认定老土在群里发布的消息是谣言。

  张国龙表示,在信息不对称的客观因素影响下,一些网民极易被谣言信息带偏认知,客观上助推谣言的传播扩散。

  3月29日,老土因在网络上编造、散布谣言被阿克苏市公安局依干其派出所民警抓获,并被处以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当天,记者在依干其派出所见到了老土,他看起来40岁上下、大腹便便,穿着一身名牌服饰。短暂交谈后,他讲述了自己编造网络谣言的经历。

  以下是老土是自述:

  我最近忙坏了。

  作为包工头,我承接了阿克苏市4个新建小区的门窗安装工程。按照1个小区50户左右的订单量计算,短短2个月内,我要指挥手下的6名工人安装200多户房间的门窗。时间太紧张了,真想把一天掰成两天用。

  工期内肯定完不成订单,完不成就要承担违约责任;中途退订单,也要向业主支付违约金。怎么办?

  我只能让工人加班加点安装。天天加班,工人受不了。3月27日,有两名工人累病了,向我请假,那时订单才完成了三分之一。

  少了两名工人,门窗安装速度更慢了。很快,那些等不及的住户开始在居民群里催我,“门窗不装好,后续装修工序就没法开展”“耽误了装修怎么办!我们等着入住呢”……一条条消息催得我心乱如麻。

  得找个理由顶一下,哪怕撒谎呢?我想暂时先将居民搪塞过去,能拖一天是一天。

  至于谎话怎么编,我觉得应该将无法如期开工的原因归为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躲避违约责任,而且捏造的情况要足够严重,让住户认可工期推迟的合理性,不再天天催促。

  3月28日,我在居民群内发布了这样一条谣言:“发生车祸,两个人死亡,3个人什么情况不知道。”如我所料,没头没尾的消息立刻在群内引发关注,多位住户询问具体情况,我按照编好的故事作出解释:我雇用的5个工人在前往工作地点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工人伤亡,门窗一时无法安装,后续我要处理赔偿事宜,工期将延后。

  他们相信了!住户们纷纷对工人表示同情,同意暂缓安装门窗。延长了工期,又免去了责任,我为自己的“聪明”洋洋得意。

  可我没想到,这会触犯法律。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赵书城 董彦良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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