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上违规拖故障车 被罚款200元
分类:6版 时政观察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9-15
A+ | a本报石河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韩晋 通讯员 刘亚伦)9月3日17时10分,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石河子大队巡逻民警,在G30连霍高速塔西河路段巡逻时注意到,前方两辆小型汽车在应急车道上低速行驶。民警上前查看,发现是前方一辆车拖着后方车辆行驶,民警连忙阻止了这种危险又违法的行为。
经了解,驾驶人刘某驾车从乌鲁木齐去玛纳斯,行驶至塔西河路段时,车辆发动机出现故障无法行驶。于是,刘某联系了好友张某,让其来帮忙拖车。张某到达后,用钢丝绳对刘某的车辆实施“软拖”。就这样,两辆车行驶了近4公里,被民警及时拦停。
张某因在高速公路上违反规定拖拽故障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200元罚款。
标签:
最新更新
- 马兴瑞主持召开座谈会研究推进乌鲁木齐伊犁喀什城市规划建设工作 坚持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 努力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
- 天山深读丨乌鲁木齐、伊犁、喀什城市规划建设该怎么干?
- 深化交流 架起民心相通桥——新疆积极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合作
- 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给红其拉甫海关全体关员重要回信及有关重要贺信精神 研究部署制造强区建设和政府工作规则修订落实工作
- “高质量发展调研行”新疆主题采访活动启动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