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逆行、倒车 驾驶证记分“清零”没商量
分类:6版 时政观察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8-25
A+ | a□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韩晋 通讯员 杜渊源 任圣浩 陈小雨
驾驶证一次记12分的交通违法行为都是严重违法,可有些驾驶人就是不在意,把高速公路倒车、逆行不当回事。这样的行为不但危险性极大,驾驶人还将被罚款、记分“清零”。
错过入口 掉头逆行
8月16日11时36分,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阜康大队指挥室民警在视频巡查时发现:一辆新K牌照小货车从进乌方向G7京新高速公路阜康服务区出口处掉头,逆行进入服务区,致使要从出口进入主线的正常行驶车辆纷纷避让。
几分钟后,巡逻民警在进乌方向阜康服务区内的加气站里找到该小货车,驾驶人吾某承认了驾车逆行的违法行为。
吾某表示,他驾车从奇台县拉了一车甜瓜去乌鲁木齐市,车是油气混合的双燃料车,因为气罐里的天然气不多了,他想加点天然气。由于对路况不熟,当车行驶到阜康服务区时,他看到服务区内有加气站,而此时已错过服务区入口,就把车开到服务区出口处掉头逆行,进入服务区加气。
为此,吾某付出了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代价。
为图方便 罚款扣分
8月19日10时59分,高支队昌吉大队分控值班室民警在视频巡查中发现,在G30连霍高速乌奎线五工台收费站高速入口(奎屯方向)匝道内,一辆重型半挂货车逆行,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
很快,重型半挂货车驾驶人南某接到民警的电话,责令其从就近收费站驶出高速公路前往大队接受处理。
12时30分,南某来到昌吉大队接受处理。民警向其回放公共视频录像,询问逆行原因。
原来,南某从昌吉前往克拉玛依装货,由于疏忽大意错过高速出口,为节省时间和油费,便逆向驶入匝道。南某因此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由于南某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12分,依法被扣留驾驶证,需重新学习并通过科目一考试。
错误操作 追悔莫及
8月19日上午,高支队达坂城大队值班人员在视频巡查时,发现G30连霍高速达坂城隧道右洞口有一辆小型轿车在应急车道数次倒车、停车,旁边的车辆呼啸而过,现场险象环生。
值班民警迅速通过电话联系到该车驾驶人李某,通知其来大队接受处理。
当日下午,李某来到大队。民警询问得知,李某从吐鲁番出发前往乌鲁木齐,因不熟悉路况,行驶至达坂城隧道分离式通行路段时,驶入右侧前往达坂城区的客货车道,他以为走错了路,于是倒车,由于后方车辆太多,只能多次倒车、停车,直到倒车至分岔口后进入左侧隧道驶离。其实,前往乌鲁木齐的小型客车在两条隧道均可通行前往。
李某因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倒车,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这些操作驾驶证扣十二分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标签:
最新更新
- 年中经济看亮点丨下好优化营商环境“先手棋”
- 锚定“双碳” 绘就绿色发展新画卷
- 以法治力量护航“诗和远方” ——新疆政法机关助力打造和谐健康旅游环境
-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 多元化解边贸纠纷 这个法院有实招
- 基层社会治理的创新实践丨轮台县:建立“网格吹哨 部门报到”工作机制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