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走错方向 司机匝道内倒车被扣12分
分类:6版 时政观察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6-09
A+ | a本报昌吉讯(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韩晋 通讯员任圣浩)近日,一起在高速公路匝道倒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被民警及时查处,驾驶人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的处罚。
6月4日12时30分,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昌吉大队民警在视频巡查时发现,一辆白色小轿车正在G30连霍高速乌奎线五工台收费站处的匝道内倒车,值班民警瞬间惊出一身冷汗,随即根据车辆信息联系到驾驶人并加以制止,同时对该车违法行为进行取证,固定车牌号牌等证据。
民警向违法驾驶人麦某讲解其行为的严重危害性,责令他前往昌吉大队接受调查处理。
经询问,麦某坦言,他在驾车前往乌鲁木齐市途中,由于不熟悉路况,误入前往奎屯方向的匝道,进入匝道后他发现走错方向,为节约时间,便抱着侥幸心理倒车返回。
民警结合因高速路上倒车、逆行和掉头造成交通事故的案例,对麦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警示教育,并告知他,误入匝道后应继续驾车到达下一个收费站出站后,重新驶入高速路才是安全、合法的行为。
民警提示
高速公路上,车流量大且车速快,随意停车、倒车或者逆行都会影响其他过往车辆,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如发现走错方向,应该“将错就错”,切勿以“节约时间”等借口以身试法。
标签:
最新更新
- 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塔城新篇章
- 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座谈会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及有关重要贺信精神 研究部署全面深化政法改革等工作
- 着力攻坚 牵引各领域改革向纵深推进
- 学思想见行动 汇聚高质量发展强大动力
- 2023年“新歌唱新疆”——优秀原创歌曲演唱会赴疆巡演在乌鲁木齐首演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