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违停 用生命任性

分类:6版 时政观察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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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韩晋 通讯员 丁娟

  高速公路具有全封闭、车速快、车流大等特点,对车辆的通行有着更为严格的要求,倒车、逆行、违法停车等都是法律禁止的行为。然而,一些驾驶人无视法律法规和乘客安全,随意停车睡觉,甚至在高速公路上停车上下客,安全隐患极大。

  近日,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奎屯大队接连查处2起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的行为。

  4月16日21时许,奎屯大队民警巡逻至G30连霍高速奎屯东立交桥路段时,发现一辆白色客车亮着双闪灯停在导流线上,上前查看发现驾驶人正在车内睡觉。

  民警叫醒驾驶人马某,其称驾车从乌苏前往乌鲁木齐,途中实在太瞌睡,本打算停在导流线上短暂休息几分钟,没想到一觉睡到被民警叫醒。

  民警对马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他应在服务区或停车场休息,导流线为禁止区域,不能压线更不能在此停车。民警依据交通法律法规对马某在高速公路违法停车的行为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4月14日18时许,奎屯大队民警通过视频巡查发现,一名行人站在G30连霍高速奎屯立交桥上护栏边,十分危险。

  民警到达现场看到,一辆白色客车停在应急车道上,打开车门让该行人上了车。在客车准备驶离时,民警鸣笛喊话让该车靠边停下。

  经询问得知,该车驾驶人赵某驾驶乌鲁木齐开往博乐的营运客车,为方便乘客,其明知高速公路不能停车,还抱着侥幸心理违停拉客。

  民警严厉批评了赵某,对其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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