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双方都违约 定金不能全拿回

分类:6版 时政观察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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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居民赵某咨询:我买了同县居民王某位于某小区的房屋,并支付定金5000元。之后,我感觉房子买贵了,想放弃,没按约定支付剩余房款,谁知王某竟然把房屋卖给了第三人,我能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吗?

  晓法:很明显,你和王某都违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因此,你的定金不能全部拿回。

李济良 绘

本期由新疆鼎泽凯律师事务所律师宋凯提供支持。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李建华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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