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刚化解就醉驾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4-23
A+ | a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韩晋 通讯员 李娜)4月7日6时许,唐某在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某酒吧饮酒时,因琐事与他人发生争执,后主动报警求助。乌市公安局沙依巴克区分局民警迅速到场,经沟通调解,唐某离开事发地。
令人没想到的是,唐某离开酒吧后,径直前往附近停车场,开上车扬长而去。行驶不到20米,巡逻民警发现异常,果断拦停。
巧合的是,该巡逻民警正是此前处置唐某与他人纠纷的警察。他一眼认出唐某,闻到其身上散发出浓烈的酒味,便通知乌市公安局沙区分局交管大队民警到场处置。经抽血检测,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6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唐某除了面临驾驶证吊销、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的行政处罚外,还将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
标签:
最新更新
- 陈小江在县市区党政正职培训班上强调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和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 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疆贡献县域力量
- 春假叠加“五一” 新疆长线旅游持续升温 伊犁成假日出游黑马
- 新疆电子退休证明上线啦!三步教你如何操作
- 陈小江主持召开自治区党委财经委员会会议
- 乌市中院发布6起案例 破解“举证难、赔偿低” 筑牢知识产权保护屏障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