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姨”如何落网?侦办细节披露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3-26

A+  |  a

  专案组发现谢某某就是“梅姨”,右图是广州警方绘制的“梅姨”第一张模拟画像。


  3月21日,牵动全社会高度关注的“梅姨案”传来重磅进展,本案关键人物、绰号“梅姨”的犯罪嫌疑人谢某某已被成功抓获,并依法执行逮捕。

  这个曾经牵动无数被拐家庭、一度被认为可能并不存在的神秘代号,终于浮出水面。2003年至2005年,有9名儿童在广东广州增城、惠州博罗等地被拐走。2016年张维平等人贩子落网,警方从供述中首次得知“梅姨”在拐卖链条中的关键作用。此后,警方连续20多年不懈追踪“梅姨”下落。

  “梅姨”究竟是如何落网的?警方何时公布“梅姨”照片?近期,记者采访了广州警方,还原“梅姨案”侦办经过。

  主犯张维平落网 供述“梅姨”为拐卖中间人

  2003年9月至2005年12月,有9名儿童在广东广州增城、惠州博罗被拐。案发后,公安部、广东省公安厅将该案列为督办案件,成立省、市、区三级公安机关联合专案组开展侦办工作。

  2016年,张维平等5名犯罪嫌疑人被广州增城警方抓获。其中,周容平、陈寿碧夫妻和杨朝平、刘正洪4人只参与了一宗案件,其余8名儿童都由张维平一人拐走。

  张维平供述,2003年到2005年期间,他通过“梅姨”介绍,将从广州、惠州等地拐来的男童,先后卖往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等地,每次获利1万元左右。“梅姨”这个名字第一次进入公众视野。

  但由于“梅姨”真实身份的关键信息缺失,导致此前“梅姨”一直没能归案。有人说她根本不存在,只是张维平编造的谎言;有人说她早已逃往境外,再难追查。

  2023年,张维平、周容平被依法执行死刑,但警方始终没有放弃对“梅姨”的追查。多年来,专案组民警的足迹遍布全国,通过公布模拟画像、广泛征集意见和线索,认真核实每一条线索,绝不放过任何可能性。

  采用“内紧外松”策略 专案组成功抓捕

  凭着“不查清不放过,不核实不罢休”的韧劲,2025年,专案组终于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了关键目标。一名叫谢某某的女子,其特征与“梅姨”高度吻合。经进一步核实,警方发现谢某某就是“梅姨”,并将其抓获。

  经审讯,谢某某如实交代了违法犯罪事实。至此,“梅姨”的真实身份终于水落石出。

  多年来,警方是如何一步步缩小范围,最终锁定谢某某的?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分局副局长饶庆欣介绍,联合专案组通过“内紧外松”的策略,让侦查工作顺利开展。

  一方面,在内部紧锣密鼓地开展侦查工作,对每一条线索都穷追不舍;另一方面,对外保持低调,不轻易暴露侦查方向,以免打草惊蛇。这种张弛有度的侦查策略,为最终成功抓获谢某某创造了有利条件。

  长相发生很大变化 警方暂不公布嫌疑人照片

  记者了解到,从2017年警方首次公布“梅姨”模拟画像,到如今嫌疑人落网,多年过去,“梅姨”的长相已发生很大变化。

  民警告诉记者,网上流传的“梅姨”照片,都不是其本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警方不会对外公布“梅姨”照片。

  在追查“梅姨”的同时,专案组也肩负着另一项重要使命——让被拐儿童回家。专案组协同受害家庭和社会各界力量,持续开展寻亲解救工作,于2019年至2024年间,已将9名被拐儿童悉数找回并组织认亲。

  “梅姨”将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专家:应认定为主犯

  根据张维平供述,“梅姨”在张维平等5人实施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中,起到了关键作用,“梅姨”负责寻找买家、中转儿童并抽成,形成“拐—运—销”的完整链条。

  但这主要是依据张维平的供述进行的判断,如今张维平已经被执行死刑,这会不会影响到“梅姨”的犯罪行为认定?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耿佳宁表示,“根据张维平的供述以及‘梅姨’对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如果公安机关能找到当年的买家、接头人,多方印证‘梅姨’在中转环节中的作用,可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认定‘梅姨’起主要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明确规定,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耿佳宁解释,“梅姨”寻找、确定买家,商定买卖价格,对拐卖的系列犯罪起到主要作用,而且积极参加,可以被认定为主犯。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儿童三人以上的;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儿童的;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造成被拐卖的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郭旨龙表示,“梅姨”针对9名儿童进行贩卖,达到了人数众多的情形,应当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案件未过追诉时效 追诉有法可依

  该案涉及的拐卖儿童行为距今已逾20年,是否存在已经超过追诉时效的问题呢?

  耿佳宁解释,本案发生在2003年到2005年一个持续的期间,以犯罪结束的时间2005年起计,到2016年立案,显然时间是没有超过20年。

  同时专家也指出,法律规定,如果过了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也可以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进行追诉。

  在对张维平等人审判的过程中,法院认定有9名儿童被张维平等人贩卖。专家指出,如果在对“梅姨”的调查中出现新的犯罪事实,将会重启对已经被判决且尚在服刑的杨朝平等人的审判。

  如今,“梅姨”已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等待她的是法律的审判。此外,从2019年11月到2024年10月,9名被拐儿童被陆续找回,这些都离不开公安机关及社会各界力量持续20余年的努力,也体现出全社会对打击拐卖儿童犯罪的决心。

  愿反拐打拐路上的每份坚守都有回响

  那个让很多家庭破碎、让全网父母揪心的人贩子“梅姨”,在潜逃20多年后,终于落网。多年来,公安部门坚持走访调查、公布模拟画像并广泛征集线索,与“梅姨”有关的信息在舆论场上不断被讨论。如今,这条追凶之路终见曙光,这是法治社会对拐卖人口犯罪的一次有力回击,也一定程度告慰了被拐儿童家庭,让全社会对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增强了信心。某种意义上,这是我国反拐打拐工作取得重大突破的一个标志性事件,其间的所有努力值得被致敬,也给予我们诸多思考和启示。

  反拐打拐,离不开民间力量的众志成城。多年来,“梅姨”画像几经更迭,万千网友接力转发,这种“全民参与”本身就是一种强大的震慑。这提示很多人,看到街边乞讨的儿童时不妨多问一句,发现可疑人士抱着孩子时可以多留个心眼……当这种防范意识深入人心并成为更多人的自觉行动,我们便织起了犯罪分子难以突破的天罗地网。

  反拐打拐,离不开科技赋能。从被拐儿童家庭“抱团”寻亲、分享点滴线索,到“打拐”DNA数据库的建立,再到公安部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发布平台“团圆”系统上线,可以看到,科技手段的不断升级正在打破信息壁垒,过去那种“大海捞针”式的寻亲,逐渐转变为精准高效的“数据碰撞”,让骨肉分离的悲剧有了更多逆转的可能。

  反拐打拐,更要靠职能部门的“零容忍”态度。“梅姨”这一漏网多年之“鱼”最终难逃法网,充分说明了时间跨度长、侦查难度大等因素不会成为削减追责力度的理由,相关部门会穷尽一切手段,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一系列打拐努力与成效有目共睹,但反拐打拐工作依然任重道远。一方面,我们要看到受害家庭所经历的创伤仍难完全抚平,他们或因孩子被拐而变得支离破碎,或为寻找孩子付出了巨大代价,或是认亲成功也未能团圆,或是团圆后曾被拐者仍与家人较为疏离,社会还需对这些家庭给予适当的帮扶和干预。另一方面,我们要认识到,反拐打拐远未到鸣金收兵之时,只要还有孩子在流浪、还有家庭在守望,打拐之战就一刻不能停歇。如何进一步利用人工智能、人脸识别、基因技术等前沿科技,构建起全方位、立体化的儿童保护网络,或是未来反拐打拐工作更应聚焦的方向。

  每个被拐儿童背后都有一个支离破碎的家庭,每起拐卖案件都是对社会安全底线的冲击。“梅姨”落网大快人心,愿反拐打拐路上的每份坚守都能听见回响。只要凝聚起更强大合力,保持对拐卖犯罪“零容忍”的高压态势,我们就有信心、有决心打赢这场反拐打拐的攻坚战,让“天下无拐”成为现实。 韩韫超

标签:

最新更新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