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掌写满“小抄” 取消资格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2-27

A+  |  a

  本报库尔勒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韩晋 通讯员 严万海)驾考考生王某在库尔勒市公安局交管大队车辆管理所进行科目一理论考试时,将交通安全知识写在手上,企图作弊,被监考民警当场识破。

  2月5日17时许,车管所科目一考场内,监考民警在巡考时,发现考生王某答题时频繁左顾右盼,目光反复瞄向左手手掌。当民警巡视至其座位附近时,他立即握紧左手,神情紧张。

  察觉异常后,民警依据《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示意王某暂停考试,并对其进行检查。经查,王某左手的手指、手掌、手腕等处,均写有交通标志、车辆指示灯等与科目一考试相关的内容。

  据王某交代,他文化程度不高,担心记不住理论知识,便将知识点抄写在手上,企图蒙混过关。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公安局车辆管理所依据相关规定,对王某作出顶格处罚:取消其本次科目一考试资格,处以2000元罚款,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标签:

最新更新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