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性变道惹祸 未碰撞仍担主责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2-13
A+ | a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韩晋 通讯员 刘笑)高速公路出口任性变道,即便未与其他车辆发生直接接触或碰撞,也需承担事故责任。
2月8日,G7京新高速公路甘泉堡立交桥附近发生一起无接触道路交通事故,小型客车紧急变道致后方大货车货物散落,小型客车驾驶人被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认定承担主要责任。
当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高速卡子湾大队民警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处置。经勘查、调取公共视频,以及查看涉事车辆行车记录仪,民警还原了事故发生的全过程:小型客车行至甘泉堡立交桥附近出口时,未提前观察后方路况,也未按规定开启转向灯,突然跨车道紧急变道,意图驶向出口。
此时,一辆满载货物的大货车由后方驶来,驾驶人看到前方小型客车变道,立即采取紧急措施。虽成功避免与小型客车发生碰撞,但过程中大货车重心偏移,车体歪斜,大量货物散落至行车道,造成路面污染、通行受阻,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民警结合调查结果及当事人陈述,依法作出责任认定:小型客车驾驶人未按规定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是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承担主要责任。
民警提醒
无接触交通事故并非无责任,驾驶人的行为只要与事故的发生存在因果关系,就须承担相应责任。在高速公路行驶时,变道需提前观察、开启转向灯,确认安全后平稳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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