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无证驾驶报废车上路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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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韩晋 通讯员 李娜)1月8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沙依巴克区大队民警在永丰镇G216线执勤时,查处一起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11时56分,民警发现一名小伙驾驶三轮摩托车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当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在对该小伙王某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时,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王某交代,他从未取得过机动车驾驶证。

  核查车辆信息后,民警发现,该三轮摩托车已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安全性能不符合上路标准,属于依法应当强制报废的车辆。

  王某同时涉嫌3项交通违法行为,安全隐患叠加:报废车辆制动、转向部件老化,易引发机械故障;无证驾驶人员缺乏专业培训,难以应对突发情况;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加大了头部受伤风险。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对王某作出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3日、收缴报废三轮车的处罚。

  民警提醒

  驾驶摩托车需依法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定期检验车辆,及时对报废车辆办理注销手续;骑乘摩托车务必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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