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配合也没用 血检结果锁定违法事实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1-09
A+ | a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韩晋 通讯员 李娜)近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组织开展酒驾醉驾严查严处行动,两名驾驶人不仅醉驾上路,还试图通过拖延、拒检、倒车等花招蒙混过关。最终,血液检测锁定醉驾事实。
1月1日9时8分,刘某驾驶一辆白色小型汽车沿乌市兴乐三巷由西向东行驶,被乌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沙依巴克区大队民警拦停检查。经酒精快测棒初检,刘某有酒驾嫌疑。
民警依法对刘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但刘某要么吹气力度不足,要么中途停顿,连续数次检测失败。
民警耐心向刘某讲明拒不配合检查的法律后果,可他始终置之不理。为固定证据,民警将刘某带至附近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207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
1月4日,民警再次查处一起涉嫌醉驾却拒不配合检查的交通违法行为。当日7时4分,马某驾驶小轿车行驶至克南高架西环中路出口路段时,发现前方有民警,当即停车并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向后倒车上桥,企图从百米外的另一匝道逃离。
这一反常举动被几名热心驾驶人举报。民警呼叫巡逻组支援,在平川路路口拦停马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时,马某故意不配合导致检测多次失败。民警带其前往医院抽血检测,马某故技重施。最终,经强制检测,确定马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6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目前,两起案件均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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