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路口不观望 两车相撞同担责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1-07
A+ | a本报阿拉山口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韩晋 通讯员 万广伟)10月30日10时许,阿拉山口市文化街与友好路交叉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事发时,虎某驾驶小轿车沿文化街由东向西行驶,行至路口准备左转弯,与迎面而来的一辆外卖电动自行车相撞,事故造成外卖骑手郑某腿部轻微受伤,两车均不同程度受损。
郑某表示,他因订单快超时,一时心急,未观察周围路况。虎某则称,其没想到会有电动自行车突然冲来。经初步调查,民警认定事故原因系虎某未遵守“转弯让直行”规则、郑某未靠右侧行驶所致,两人均有过错,负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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