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对背”调解打破两难局面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9-24
A+ | a□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蕾 通讯员 苏·莎仁娜
“法官不仅帮我们要回了欠款,还解决了对方的实际困难,这样的调解结果我们心服口服!”9月15日,在阿拉山口市人民法院调解室里,新疆某管理公司的代理人握着承办法官的手连声道谢。与此同时,阿拉山口市某贸易公司负责人古某也长舒一口气,困扰企业的货款纠纷终于尘埃落定。
今年初,新疆某管理公司与阿拉山口市某贸易公司因业务往来产生纠纷,新疆某管理公司称阿拉山口市某贸易公司欠付货款、利息等共计26万余元。今年3月,阿拉山口市某贸易公司给新疆某管理公司付款2万余元,同时双方签订《还款协议》:剩余24万余元欠款分三期支付,于4月至7月间逐步结清。
到了约定的还款期,阿拉山口市某贸易公司却因经营困难未能履约,截至新疆某管理公司起诉时,所有款项均已逾期。“我们不是故意拖欠,实在拿不出钱!”调解初期,阿拉山口市某贸易公司负责人古某向法官解释。而新疆某管理公司态度坚决,称:“当初念及同为民营企业应互相体谅才签了协议,可对方再次违约,不能再拖了!”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承办法官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一方面向新疆某管理公司说明阿拉山口市某贸易公司的经营困境,建议适当放宽还款期限;另一方面向阿拉山口市某贸易公司强调逾期履约的法律后果,督促其拿出切实可行的还款方案。
经过多轮沟通,阿拉山口市某贸易公司提出,将欠款本金及利息总额调整为27.5万元,于10月8日前支付5万元,11月15日前结清剩余22.5万元。新疆某管理公司同意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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