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入牧区化解官司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9-08
A+ | a本报和静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古雪丽 通讯员 苏不生托尔林)近日,和静县人民法院巴音布鲁克人民法庭调解一起因牲畜买卖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件。
3月29日,尼某以1万元的价格购买了牙某饲养的一匹马,但未立即付款,承诺于6月前一次性付清。为确保债务履行,双方约定:若尼某未能支付款项,则以两头牦牛抵债。然而,还款期限届满后,尼某既未按约支付购马款,也未交付抵债的牦牛。8月初,牙某将尼某诉至和静县法院。
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为当地牧民、彼此熟识,且涉及特定的交易习惯与乡土人情,决定启动巡回审判调解机制。
承办法官驱车来到牧区,首先前往尼某的放牧点,耐心倾听其未能履约的原因,同时向其阐明拒不履行合同义务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与后果。随后,法官又走访了牙某,了解其真实诉求,并说明尼某的现实情况,积极引导其换位思考。
通过法官多次耐心细致的沟通、释法明理和情绪疏导,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逐渐缓和。8月20日,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尼某于9月25日前,向牙某付清欠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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