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式执行助企纾困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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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额敏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秀 通讯员 王娟 田志科)近日,额敏县人民法院借助“拍卖房产抵部分债务+以物抵债清偿剩余债务”组合式执行模式顺利化解一起涉企借款合同纠纷。

  2024年,额敏县某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合作联社”)与新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产公司”)及其负责人贺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额敏县法院审理后,判令房产公司、贺某共同偿还合作联社600万余元。因房产公司、贺某未履行还款义务,合作联社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执行局依法查封房产公司多套房产。经核查,房产公司名下两套小型商铺符合处置条件,执行法官遂依法启动拍卖程序,最终两套商铺以30万余元成交。贺某表示愿意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针对剩余未履行债务,额敏县法院综合考量后认为,继续处置房产公司名下房产可能会增加企业负担,便主动搭建沟通桥梁,组织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商。

  经多次协调,合作联社接受房产公司24间房屋,以抵消剩余欠款。至此,本案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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