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鬼探头”!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7-18
A+ | a□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韩晋 通讯员 李娜
“鬼探头”这个词相信驾驶人都不陌生。这种突如其来的“偶遇”令驾驶人心惊胆颤,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为增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乌鲁木齐市公安交管部门盘点了“鬼探头”易发路段,并作出安全提示。
关键词——“鬼探头”
“鬼探头”是道路交通领域的一个俗语,即在驾驶人视线盲区,突然出现行人、非机动车或其他车辆,驾驶人因避让不及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况。
■“鬼探头”易发高发路段有哪些?
经分析,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沙依巴克区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杨少鹏总结出以下几类“鬼探头”现象易发高发路段。
公交车站附近:公交车体积大,停靠站台时会遮挡后方车辆,一些乘客下车后,为了方便常常从车头前快速横穿马路,导致从公交车左侧驶进的车辆驾驶人避让不及。
路口及斑马线处:在有信号灯的路口,车辆等红灯时,如果行人或非机动车从斑马线上闯红灯,位于前方的车辆可能会阻挡后方车辆驾驶人的视线,导致事故发生。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和斑马线路段,行人与车辆抢行的情况较为常见,“鬼探头”现象易发。
道路两侧停车较多的居民区和商业区:车辆行至此路段,会对驾驶人形成大面积视觉盲区,行人或非机动车在车辆间穿行,驾驶人很难提前预知。
建筑物等遮挡处:建筑拐角、天桥桥墩以及路边绿化带等,障碍物使车辆驾驶人无法预见突然出现的行人或非机动车,如果出现“鬼探头”,车辆驾驶人必须在短时间内作出反应。
变道超车时:遇到前车慢速行驶时,车辆驾驶人若随意变道超车,会因视线遮挡看不清周围路况而发生“鬼探头”。为了确保安全驾驶,车辆驾驶人应该选择合适的时机变道超车。
■端端说
针对以上“鬼探头”现象易发高发路段,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事故处理和秩序管理支队秩序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张端海介绍,交通参与者应摒弃“对方应该会让我”思想,“鬼探头”并不是防不胜防,慢一秒,多一眼,安全就加十分。
张端海提醒,在前方交通状况不明朗的情况下,车辆驾驶人需耐心等待,不要轻易超车。
日常经验表明,大部分交通事故都源于安全意识缺乏。防御性驾驶的关键在于提升交通安全意识,如果能在脑海中形成条件反射,事故自然可以避免。
■民警提示
交通参与者如何避免“鬼探头”现象带来的伤害?
首先,车辆驾驶人行至“鬼探头”易发高发路段,需减速慢行,留给自己充足的反应时间。遇到公交车停靠站台时,不要急于超车,将右脚放在刹车踏板上,遇突发情况随时刹车。还要注意礼让行人,仔细观察路况,避免造成事故。
其次,行人及非机动车过马路时走人行横道,不可迂回穿行,不要翻越道路中央护栏和隔离墩。从公交车上下车后,待公交车驶离再过马路。经过停满车辆的路段时,确定无车辆驶来再通行。
标签:
最新更新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