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行车 远离这些违法行为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6-13
A+ | a□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韩晋 通讯员 李娜
随着夏季的到来,人们的出行方式和习惯发生变化,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高发,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结合近期查处的案例特点,盘点6种常见的危险行为,提醒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
酒驾醉驾
天气炎热,不少市民会约三两好友在夜市上小酌几杯。然而,当醉意朦胧的驾驶人开车上路时,在酒精的作用下,很可能造成交通事故。
近期,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持续开展酒驾醉驾夜检夜查专项行动。6月1日至今,沙依巴克区交警大队共查处13起酒驾、9起醉驾违法行为。
该大队友好路中队中队长许浩介绍,以上交通违法行为涉及的驾驶人无一例外都是心存侥幸,自认为酒量大、车技好、路程短,不会遇上民警检查。
许浩提醒,广大驾驶人饮酒后最好相隔24小时以上再驾车。
贪凉弃盔
天气炎热,不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贪图凉快,将安全头盔“束之高阁”。
6月10日,记者在乌市友好南路看到不少电动自行车骑行者不戴安全头盔,穿梭在车流和巷道中,频频加速、急刹,危险重重。
“安全头盔对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来说,是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能有效保护头部。”许浩说,很多人认为戴安全头盔麻烦、闷热,甚至破坏发型,所以拒绝戴,这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为提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的头盔佩戴率,该支队加大查处力度,安排民警不定时不定点检查,对此类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和处罚,同时向市民普及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
许浩提醒,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务必戴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安全头盔。
“路怒”酿祸
高温天气下,驾驶人易心浮气躁,随意抢道、加塞、变道等违法行为有所增加。
6月3日,乌市红山环岛处发生一起因“路怒”引发的交通事故。
张某驾车行至此处,车流量大、车辆行驶缓慢的情况让他烦躁不已,遂突然变道,不料撞上李某驾驶的车辆,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民警认定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许浩提醒,驾车出行如遇拥堵,驾驶人应保持良好心态,变更车道时,要仔细观察后方、侧方路况,提前打开转向灯,在不妨碍该车道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平稳变道。
闯红灯
6月10日傍晚,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沙区大队民警执勤时发现,一些电动自行车、自行车驾驶人横穿马路时,不但未下车推行,还在红灯亮起时加速通过,导致正常通行的机动车急刹。
“乱闯红灯不仅扰乱交通秩序,还容易引发交通事故。”许浩表示,这类违法行为的危害比想象中严重。电动自行车、自行车驾驶人闯红灯时,若与正常行驶的机动车发生碰撞,因防护能力弱,受到的伤害往往更重。行人闯红灯则会导致后方车辆由于紧急避让引发追尾、侧翻等事故。此外,闯红灯还会带来“破窗效应”,即一人违规、多人效仿,会加剧路口交通秩序的混乱。
许浩提醒,非机动车及行人行经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有序依次通行,不要图一时便利,不顾交通规则、自身及他人安全。
疲劳驾驶
夏季,驾驶人在疲劳状态下操控车辆,其反应速度与判断能力显著降低,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
为防止疲劳驾驶,该支队在重点路段加强巡逻管控,依托技术手段实时掌握长时间行进的驾驶人信息,精准监测车辆行驶轨迹、驾驶时长,并在服务区、国省道休息站点设置醒目警示标识,引导驾驶人主动休息。
许浩提醒,驾驶人应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合理安排行程,尽量避免午后和夜间行车。白天连续驾驶不要超过4个小时,夜间不超过2个小时,每次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
随意变道
当前,变道不开启转向灯的违法行为屡有发生,变更车道时正确使用灯光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关键一环。然而,一些驾驶人认为夏季道路通行状况良好,在变更车道时不提前开启转向灯,或转向灯开启时间过短,导致后方及相邻车道车辆无法及时预判,从而引发碰撞、剐蹭等交通事故。
6月10日,王某驾车行至乌市友好南路,在未开启转向灯的情况下突然向右侧变道,后方正常驶来的车辆紧急制动,险些引发连锁追尾的交通事故。巡逻民警立即拦停王某车辆,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
为遏制此类交通违法行为,近期,该支队采取巡逻执勤、专项治理等方式,通过案例警示、法规讲解提升驾驶人安全意识,从执法、规范、教育3个维度织密道路交通安全网。
许浩提醒,变更车道前,应至少提前3秒开启转向灯,清晰向周边车辆传递变道意图;完成变道后,需及时关闭转向灯,避免误导其他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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