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假证诈骗23万元 女子获刑6年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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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秀

  通讯员 叶尔肯古丽·对山别克 宋雪

  近日,塔城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熟人诈骗案,犯罪嫌疑人阿某见财起意,制作假证对妹妹的好友罗织骗局。

  尹某家境优渥,是阿某妹妹的“闺蜜”,此前常到姐妹俩家中做客,因此与阿某相熟。

  “我打算开店,但是资金周转不过来,能不能把房子抵押给你借点钱。”2017年,阿某向尹某借款,还表示愿意以不动产权证作为抵押。

  对方是好友的姐姐,又有抵押物,尹某没多想便答应了。随后几年间,尹某先后3次借给阿某23万元,从未想过所谓不动产权证,系阿某从网上找人伪造的。

  然而,到了约定还款期,阿某以各种理由拖延,最后玩起了失踪。2024年7月,尹某拿着阿某提供的不动产权证去相关部门核实,结果被告知“无相关记录”,尹某这才发觉被骗,于是报警求助。

  接到报警后,公安机关很快找到阿某,调查取证后将案件移送塔城市检察院。该院审查后认为,依据刑法相关规定,阿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伪造不动产权证抵押借款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涉嫌诈骗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以诈骗罪判处阿某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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