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工资遇“新规则” 13800元要分14次领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2-24
A+ | a2023年11月,北京市民王白云入职蓝天公司,从事餐厅传菜服务员岗位工作,每月劳务费为4500元。2024年5月,王白云询问该公司运营人员工资提现申请为何未被审批,对方称需询问财务工作人员。同月,王白云办理离职,后多次催要款项未果,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离职后,王白云在蓝天公司入驻人员服务中心系统平台的账户显示,其可提现工资余额为1.38万余元。该平台的提现说明写到,提现、预支等申请仅在工作日进行审批到账。对此,王白云称在平台上申请提现,需经由蓝天公司审批通过,但对方一直未及时审批。
王白云表示,直至自己向法院提交诉状后,蓝天公司才在2024年7月审批通过其提现申请,单笔发放1000元劳务费。王白云账户余额1.28万余元,如果每次只能提取1000元,他要分14次才能将这笔钱领完。
蓝天公司表示,根据其平台规则,劳动者只能以每笔1000元的方式分期提款。对此,王白云认为平台提款规则不合理,要求公司一次性支付其全部欠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白云已依约完成劳务工作,享有劳务报酬请求权。此外,蓝天公司对劳动者应依据平台提款规则一事,并未提交证据,亦未对审核提款事宜作出合理解释。因此,这条提款规则,不能成为阻碍劳动者应获得报酬的理由。法院判决蓝天公司向王白云一次性全额支付劳务费1.28万余元。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沈建峰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无论是在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都应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分期支付薪资待遇、要求劳动者限额提取劳动报酬的行为于法无据”。
记者梳理此类判例发现,平台经济下的一些新型劳动报酬支付方式日益普遍。这类争议大多涉及三方甚至多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在报酬支付的及时性和透明度方面有待提升。例如,一些平台设置不合理的提款限制,或延迟支付、不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北京中首律师事务所主任胡胜国表示,“用人单位发放劳动报酬的方式没有硬性规定,通过平台发放劳动报酬只是其中一种发放途径。”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通过平台发放报酬可能出于其他考虑。”胡胜国认为,对于劳动者而言,这种方式有时存在效率低、周期长等问题,往往沦为用人单位规避责任的温床。
针对平台支付劳动报酬的问题,近年来,多位人大代表提出相关建议。例如,有人大代表提议,平台企业应建立透明的劳动报酬支付机制,确保劳动者能够及时、足额获取报酬,同时建立平台支付劳动报酬备案制度,对平台支付行为进行实时监控。
“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用人单位仍要严格按照法定标准和程序发放工资。”胡胜国表示,对于用人单位在使用平台支付劳动报酬时的违法违规行为,劳动行政机关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文中当事方均为化名) 据2月20日《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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