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缝插针”变道 两车侧面碰撞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2-14
A+ | a本报阜康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韩晋 通讯员 聂振斌)1月14日11时42分,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阜康大队指挥室接到驾驶人报警,G7京新高速公路大黄山服务区入口处,发生一起两辆货车侧面碰撞的交通事故,无人员伤亡。
在现场,民警通过询问双方驾驶人并调取公共视频,还原了事发经过:丁某驾驶重型半挂车在第三车道行驶,张某驾驶重型半挂车在第四车道行驶,为超越前方车辆,张某在不具备变道超车的条件下,从其前方车辆及丁某车辆之间强行变更车道,导致其半挂车车身与丁某车辆发生侧面碰撞。
民警认定,该起交通事故因张某违法变道超车所致,故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民警提示:“见缝插针”式变道、不打转向灯就变道、打转向灯的同时立即变道,这些都是安全行车大忌,在高速公路上尤其危险,极易引发严重后果。若想超车,务必牢记3个要点:先开启转向灯示意,仔细观察后视镜判断路况,最后再谨慎转动方向盘进行变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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