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买到“毒糖果” 擦边减肥宣传何时休?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2-09
A+ | a近日,有消费者对一款网售“有毒糖果”的投诉,直指其含有违禁成分西布曲明。记者调查发现,涉事糖果不仅通过模糊的表述误导消费者认为其具有“减肥效果”,而且产品可能源自一家已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该消费者还透露,针对此事,平台和网店仅提供300元的优惠券作为赔偿。而网购食品含西布曲明并非个案,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此类投诉累计数百条,不少消费者称食用后出现多种不良反应,再次为网购食品安全问题敲响了警钟。
近日,张先生在某电商平台上花200多元买了一款压片糖果,食用后出现失眠、口干等不适症状。张先生上网查询后,怀疑糖果内含有西布曲明成分,遂购买西布曲明快速检测卡自测。
快速检测卡的结果显示产品含有西布曲明,为进一步确认,张先生将剩余糖果送至当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进行专业检验,结果同样被判定为“不合格”。
张先生向记者展示了检验检测报告。检测结论为送检样品每千克含有1798微克西布曲明,不符合200600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要求。
记者联系上述检验所了解到,过去,西布曲明曾被加入声称有减肥、瘦身等功效的压片糖果等食品里,作为“减肥成分”使用。然而,自2010年起,西布曲明已经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
多位医生提到,失眠、口干等情况系服用西布曲明的典型表征,还可能伴有便秘、腹泻、食欲下降等副作用。上海儿童医学中心主治医师余平波在网络平台上分享,西布曲明减肥药不能吃,该成分主要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通过抑制食欲达到减轻体重的目的,副作用比较多。
几年前,某网红销售违禁减肥食品被刑拘,其中涉及的违禁成分就是西布曲明。时任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朱毅曾表示:“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明确指出,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
张先生坦言,他是在商家的宣传下,觉得这款压片糖果有减肥效果才购买的。
“我希望依据食品安全法,获得‘退一赔十’的赔偿,并由商家支付200元的检测费用。”张先生告诉记者,他的诉求遭到电商平台和店铺拒绝。最终,张先生仅得到退款以及价值300元的无门槛优惠券作为补偿。
令人关注的是,尽管张先生购买的商品链接已经下架,但记者在11月下旬访问该店铺时发现,一款新上架的糖果在商品名称和图片上与张先生所遭遇的“毒糖果”几乎完全相同,这表明商家可能仅更换了链接,却仍在继续销售该商品。
此外,在“产品参数”一栏,记者获取了生产企业名称、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随后,记者访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司的网站查询相关信息,结果显示该企业已于今年8月注销。也就是说,张先生购买的“毒糖果”可能并非合规生产的产品。
12月4日,记者再度登录该电商平台,发现涉事网店已下架所有商品。
张先生的遭遇并非个案,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涉及“网购食品中含有西布曲明”的投诉多达数百条,覆盖多家知名电商平台。综合投诉来看,消费者食用相关产品后,出现了口渴、心悸、腹泻、脱发、失眠或恶心等现象,且快检结果均证明产品含有西布曲明。
值得关注的是,记者浏览了涉事商品的详情页发现,宣传图片大多模糊、“包浆”,似乎刻意避免使用“减肥”字眼,转而采用“饱腹控食一整天”“身材成为焦点”等暗示性文字,疑似“擦边”减肥的含义。
记者向该电商平台发去采访提纲,询问对涉事商家的处理措施。相关人员表示,并未查出店铺有问题。截至发稿,记者未收到该电商平台的其他回复。
记者查阅《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2023年版)》发现,“减肥”和“促进消化和通便”被列入24种允许声称的保健功能。而涉事“毒糖果”详情页中的宣传正好与之相对应。
近日,中国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告诉记者,所谓的“功能食品”需要获得健字号或药字号,这说明产品被国家认可且经过临床验证。很多减肥产品并没有健字号或药字号,所以它并不是保健品,也不具备“功能性”,没有资格以“减肥”“健康”的功效进行宣传,“擦边”减肥是在欺骗消费者。
“功能食品”是一片蓝海。有报告统计,2023年我国功能食品市场规模已超过3000亿元。对于产品标准,朱丹蓬分析称,需要从几个维度来看。首先看是否有国标,这能建立起消费者的信任;再看产品效果,效果好能够提升整个受众人群的认知度、认可度。“整体而言,这一类产品还处于初级阶段,背后有很多乱象。”朱丹蓬说。
针对消费者张先生的遭遇,记者采访了上海秦兵(北京)律师事务所主管律师刘馨远。他表示,若消费者从网店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可以要求经营者承担支付价款10倍或损失3倍赔偿。经营者还可能被处以没收设备、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严重者可能会被判处刑事处罚。
刘馨远还提到,如消费者购买到含有违禁成分的食品,可以选择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反映,也可以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平台有法定监管义务,不容放弃或忽视。 据12月5日《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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