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酒驾”代价翻倍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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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韩晋 通讯员 李娜

  酒驾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个别驾驶人却屡次以身试法,直到被采取强制措施才追悔莫及……

  一线镜头

  “二次酒驾”案件频发

  2023年7月李某因酒驾被阿克苏市公安交管部门民警查获,受到罚款19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今年11月1日7时20分,李某途经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西街时,遇到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沙依巴克区大队执勤民警,再次被查出酒驾。

  “民警闻到我身上有酒味,让我吹气检测,结果是酒驾,但我是前一天晚上喝的酒。”李某告诉记者,其酒精检测结果为55mg/100ml,被认定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即“二次酒驾”,李某也因此受到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3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近期,我区公安交管部门民警查获多起这样的案例。11月22日,沙区交警大队民警查获“二次酒驾”人员赵某,其同样在早上驾车时被查,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7mg/100ml。民警核对信息时,发现赵某2022年曾因酒驾被查,系“二次酒驾”,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11月24日一大早,驾驶人阿某也因“二次酒驾”被查处。2016年,阿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交管部门合并作出罚款2500元的处罚。

  阿某此次违法行为与之前如出一辙,驾车被民警拦停后,试图以“忘带驾驶证”等说辞蒙混过关,被民警识破,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4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最终,民警对阿某的两项交通违法行为合并作出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5日且两年内不得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民警说法

  漠视生命 对酒驾者须严惩

  沙区交警大队执法数据显示,今年11月起,该大队共查处19起饮酒驾驶、16起醉酒驾驶,以及前述3起“二次酒驾”违法行为。今年以来,该大队已查处20起“二次酒驾”。

  “人人都知道‘喝酒不开车’的道理,酒后驾驶是明知故犯,拿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当儿戏。”沙区交警大队法制员王新生分析,从社会层面看酒驾后果,公众对其道德谴责不强烈,导致酒驾者违法后不以为然,缺乏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另外,驾驶人对“隔夜酒”的认识不足,也是“二次酒驾”的诱因。沙区交警大队执法记录显示,不少“二次酒驾”者是早晨被查出“隔夜酒”。

  有些驾驶人认为,“饮酒后不立即开车就不算酒驾”,其实,血液中酒精含量取决于饮酒后休息时长、个体酒精代谢速度、酒精摄入量等多个因素。睡醒不等于酒醒,饮酒后应等身体完全恢复再驾车出行。

  记者了解到,为扎实推进冬季突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预防和减少涉酒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区公安交管部门将保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态势,加大对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筑牢冬季交通安全防线。

  知识链接

  一错再错 处罚更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行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需注意,“暂扣”和“吊销”有区别。暂扣驾驶证是在一定时间内暂停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资格,而吊销驾驶证是取消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资格,且吊销后两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部分心存侥幸的驾驶人认为,只要不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再次酒驾,就不属于“二次酒驾”。殊不知,一次酒驾,终生记录!无论两次酒驾行为间隔多久,均属于“二次酒驾”,一旦涉及刑事案件,“二次酒驾”将会成为从重处罚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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