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以为喝得不多 其实已经醉得不轻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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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观念早已深入人心,但仍有部分驾驶人心存侥幸,一再触碰法律底线。

  11月22日凌晨2时25分,尼勒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时,发现出租车驾驶人阿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7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据阿某交代,前一天晚上,他在家与朋友小酌了几杯,聚会结束后,感觉没有醉,便开车出来营运,没想到被民警查个正着。

  11月23日5时40分,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交警大队民警巡逻至S228线251公里将军庙服务区时,一名男子上前报警,称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倒车时与后方轿车相撞。民警立即上前询问情况,当民警与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人赵某交谈时,闻到他身上散发出浓烈的酒味,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1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据赵某交代,他在前一天吃晚饭时喝了3瓶啤酒,在车里睡了一觉后,认为酒应该“醒”得差不多了,于是驾车准备离开,不料倒车时与后车相撞。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11月18日20时17分,福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接到驾驶人窝某报警,称其驾车在S324线与一辆轻型多用途货车发生碰撞。民警到达现场后,看到窝某驾驶的轿车车头严重受损,车座周围散落着玻璃渣。民警立即上前询问事故情况,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在靠近货车驾驶人叶某时,其身上的酒味扑鼻而来。

  随后,民警对叶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300mg/100ml。

  面对这一结果,叶某称由于心情烦闷,当日下午独自在家饮酒,休息几个小时后,自认为头脑清醒,便侥幸驾车上路,结果行至半路酒劲发作,导致事故发生。

  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结果显示叶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99.10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记者 杨海翎 通讯员 孜力奴热木·艾山江 周娟 买热吾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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