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里应外合骗走360万余元运费 报案的经理是“内鬼”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9-10
A+ | a快递公司经理向公安机关报案称,快递员骗了公司巨额运费。然而,随着侦查的深入,承办检察官发现,快递公司经理竟也是同案犯,还牵出了外包车队负责人、托运公司员工等共犯。近日,法院审理判决了这起案件。
2022年7月16日,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某快递公司(下称“A快递公司”)经理荆某到公安机关报案称:员工任某以某医药公司(下称“B公司”)的名义下单了800多笔虚假整车订单,将本该由厢式货车运输的药品改成由13米大货车运输,骗取运费360万余元。
公安机关了解到,A快递公司账目显示B公司所欠运费数额远高于正常业务所需。由于现有证据只能证明任某经办业务导致A快递公司遭受运费损失,侦查机关督促其说明情况,但任某语焉不详,而后失联。2023年4月3日,任某被抓获归案。
因该案涉案金额较大,案情较为复杂,侦查机关邀请青岛市城阳区检察院依法介入,引导侦查。承办检察官发现,A快递公司承运B公司药品的流程一般是B公司下单后,由驻B公司的快递员任某打包、发货,并由A快递公司外包的车队负责运输,B公司每月向A快递公司支付运费。因外包车队要求运费日结,而A快递公司的会计周期较长,所以A快递公司委托了4家垫资公司向外包车队垫付运费。
正常情况下,B公司的药品与其他货物一起由厢式货车运送。然而,A快递公司的整车管理系统显示,有800多笔B公司的订单都是由大型货车单独运输,而这些订单的经办人都是任某。
调查运输流程后,承办检察官发现了更多疑点:A快递公司和B公司每月都会对账,如果运费出现异常,立即就会被发现,但这800多笔虚假订单的时间跨度长达10个月,期间为何无人发现?垫资公司向车队司机支付运费时必须查看行车轨迹,没有行车轨迹不会付款,既然是虚假订单,怎么会有行车轨迹?任某只是一个快递员,平时负责在B公司打包、发货,并且只能查看公司整车管理系统情况,根本没有下单权限,这800多笔整车订单真是他下的吗?
带着这些疑问,办案人员多次讯问任某,经过释法说理,任某终于供述了犯罪事实。
原来,该案系任某和B公司分管物流工作的经理杨某、外包车队负责人吕某合伙所为。吕某曾是A快递公司的员工,他设法取得具有下单权限的账号,以B公司的名义下单,让车队司机在运货时多带几部手机,伪造行车轨迹,骗取垫资公司运费。运费到手后,吕某自己留下一部分,将剩余部分交给杨某,再由杨某以B公司的名义支付给A快递公司。
此外,杨某还负责修改A快递公司与B公司的对账单。他利用职务之便,一方面虚增B公司支付给A快递公司的运费,堵上截留运费的窟窿;另一方面将订单中的车型由大车修改为小车,防止被B公司发现。
2023年5月11日,城阳区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将任某批捕。同时,公安机关全力抓捕了吕某、杨某。到案后,吕某辩解称虚假订单不是自己下的,B公司的药品皆为单独运输,运费高很正常。杨某也辩解说,任某只说让他帮忙以B公司的名义向A快递公司转账来提升业绩,对虚假订单一事不知情。
针对两人的辩解,承办检察机关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通过询问吕某车队的多名下属,证实吕某指使司机伪造行车轨迹,骗取运费。杨某下属的证言也证实其确实曾指使下属修改过A快递公司与B公司的对账单。
面对证据,吕某表示认罪认罚。与此同时,吕某还供述,自己下虚假订单后因担心业务量异常会被A快递公司发现,便找到A快递公司经理荆某里应外合,让荆某帮忙应付上级调查。一段时间后,由于截留的运费过多,杨某在对账单上虚增的运费已不足以堵上截留运费的窟窿。A快递公司与B公司核对后找到了在B公司驻厂的任某,吕某和荆某打算将罪责都推到任某身上,于是,荆某来到公安机关报案。根据吕某提供的这一线索,城阳区检察院监督公安机关对荆某立案侦查。荆某到案后承认了伙同吕某骗取运费的事实。
今年1月30日,城阳区检察院以吕某等4人涉嫌职务侵占罪提起公诉。经考虑4名被告人的退赃情节,近日,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吕某有期徒刑4年;判处被告人任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判处被告人荆某、杨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据9月9日《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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