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23株野生雪莲 他被“请”进派出所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9-05
A+ | a本报乌鲁木齐讯(通讯员 马静)8月12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达坂城区分局艾维尔沟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日常巡逻时,发现路边一辆白色皮卡车号牌模糊,遂上前向驾驶人了解情况。
民警透过车窗发现,该车后排座位放置的物品疑似野生雪莲。民警立即向指挥中心报告情况并将驾驶人高某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讯问,高某交代,他开车途经艾维尔沟1930煤矿附近时,遇到一名牧民兜售野生雪莲,在未办理任何合法收购手续的情况下,他从对方手中买了23株,准备用来泡酒。
8月14日,该案移交至达坂城区公安分局刑事侦查大队。经自治区公安厅食品药品环境犯罪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案涉植株均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雪莲。
目前,高某因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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