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醒不等于酒醒 多名驾驶人因“隔夜酒”被处罚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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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年来,公安机关扎实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逐渐深入人心。 然而,不少驾驶人对“隔夜酒”危害认识不充分,饮酒后睡一觉就驾车上路,直到被查出酒驾醉驾乃至引发交通事故才追悔莫及。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8月11日14时许,温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X310线1公里+800米处设点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对一辆黑色小轿车进行检查时,闻到车内有酒味,立即要求驾驶人买某接受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5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买某告诉民警,他8月10日晚到朋友家喝酒至第二天凌晨。回到阿热勒镇的家中休息一夜后,买某认为自己已经清醒,便驾车去阿克苏市某医院探望病人,中途被执勤民警查获。

  民警对买某进行严厉批评教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买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驾驶证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的处罚。

  无独有偶,8月13日14时,乌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G219线1800公里处设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抽检到一名小轿车驾驶人时,酒精检测仪亮起红灯,结果显示为59mg/100ml,驾驶人涉嫌酒后驾驶。

  见状,驾驶人麦某一头雾水,坚称驾车前没有饮酒。

  民警进一步询问得知,前一天晚上,麦某去朋友家吃饭时喝了不少白酒。8月13日12时,从朋友家醒来后,麦某觉得头脑清醒,身上也没有酒气了,便开车从阿克苏市出发,前往乌什县办事,不料还是被查出酒驾。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依法作出处罚。

  比起上述两名违法行为人,驾驶人吾某明知没有醒酒还要驾车上路的行为更令人后怕。

  8月20日11时24分,福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巡逻至齐干吉迭乡赛克路村某路段,发现一辆小轿车左右摇摆、时快时慢,立即将其拦停检查。驾驶人吾某摇下车窗,民警闻到一股酒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7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面对民警询问,吾某承认,其8月19日晚大量饮酒至事发当日凌晨,短暂休息后,他虽然感到有些醉意,却还是开车上路了。

  民警要求吾某出示相关证件时,他百般推脱,不肯出示。经向车管部门核实,吾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系无证驾驶。随后,民警将吾某带至医院抽取血样以备鉴定。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记者 李进福 通讯员 白早霞 赵卫军 巴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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