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了就跑 成本更高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8-16
A+ | a日常生活中,车辆剐蹭等仅有车损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有些人为了逃避赔偿,选择逃离现场,殊不知这种错误行为会让自己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韩晋 通讯员 刘笑
一线镜头 车辆肇事后逃逸
“你好警官,我的车被撞了,人跑了!”7月22日14时10分,驾驶人陈某向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卡子湾大队报警求助。
民警赶到现场后,看到一辆白色小轿车斜停在G7京新高速公路米东工业园立交桥匝道处,车辆左后方有明显的碰撞痕迹。民警兵分两路开展工作:一路民警向陈某了解事发情况,另一路民警勘查现场取证。
“事发时是什么情况?”民警边询问情况边做安全防护措施。
“当时,我在第四车道正常行驶,突然后方驶来一辆车撞上我的车,车被撞到了匝道上。我刚下车,肇事车就跑了,我只看到是辆白色轿车。”
民警根据陈某提供的时间、路段以及车型,对过往车辆展开筛查,很快锁定嫌疑车辆。
公共视频画面还原了事发情况:事发时,原本在第一车道行驶的肇事车辆突然偏离方向,向第四车道冲了过去,径直撞向陈某的车,随后,肇事车辆继续向阜康方向驶去。
教育处罚 全责!记分+罚款
当天下午,肇事车辆驾驶人何某来到高支队卡子湾大队接受处理时道出实情。原来,他驾车经过事发路段时,一边低头用手机发信息,一边单手扶着方向盘开车,谁知一抬头,发现撞上了其他车辆。当时他大脑一片空白,就驾车逃离了现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对何某驾驶车辆时分心使用手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给予其罚款400元、记9分的处罚。
同时,何某被交警部门判定负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要承担对方车辆损失的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肇事逃逸成本高
交通肇事逃逸,是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交通肇事逃逸有何后果?
记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一次记12分。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记6分。
罚款、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负事故全部责任:一般来说,发生交通事故后,民警会根据各方过错,合理确定各方责任划分。一旦有逃逸行为,原则上都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而很多情况下,交通事故的发生不是全部由逃逸的司机造成的,可一旦逃逸,就要负全责,得不偿失。
吊销驾驶证、终生禁驾、负刑事责任:扣分、罚款、拘留都是在肇事逃逸且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交警部门给予的处罚,相对较轻。交通事故后逃逸且构成犯罪的,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并要负刑事责任。
保险不予赔付:被确定为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保险公司有可能根据具体情况,对部分符合免责条款的商业保险不予赔付,肇事者只能自己承担高额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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