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流线禁止停车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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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济良 绘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韩晋 通讯员 刘笑
驾驶人熟知单实线、双黄线是“禁越区”,但对导流线的认识却很模糊,车辆在导流线区域压线、违停现象频发。
可以在导流线上行驶或者停车吗?下面这两个案例告诉你答案。
关键词:导流线
一般设置在高速公路匝道口,为白色V形线或斜纹线区域,是一种禁止标线,用来提醒驾驶人前方分道,引导车辆各行其道,按规定路线行驶。
案例:在导流线上停车引发追尾
6月10日9时许,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卡子湾大队指挥室民警视频巡查时,发现在G7京新高速公路北京路立交桥匝道处,一辆小轿车停在导流线上,阻碍了后方车辆通行。
民警根据车辆信息联系到驾驶人谭某,要求其马上驶离。谭某称自己从乌鲁木齐市前往阜康市,没想到迷失方向,驾车在立交桥上绕了一大圈后,发现方向还是不对,因此停在导流线上研究线路。
很快,在附近执勤的民警赶到现场,指挥谭某将车辆停靠在右侧应急车道内,同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6月7日,在同一路段也曾发生类似事件,并因此引发严重后果。当日22时45分,该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G7京新高速二环路立交桥匝道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在处理事故时调取现场影像资料,画面显示一辆黑色小轿车驶入高速路出口附近的导流线区域后停了下来。随后,车辆越过导流线区域,开启转向灯,重新驶回高速路主道。就在此时,后方驶来的一辆白色小轿车避让不及撞了上去。
民警调查得知,事发时,黑色小轿车驾驶人刘某正与车内人员聊天,猛然间发现自己错过出口,于是赶紧将车停在导流线上观察路况。之后,决定重新拐回主路,没想到发生追尾事故,所幸两车均无人员受伤。民警认定刘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在这两起案件中,驾驶人谭某及刘某均因违反禁令标志违法停车,分别被民警处以罚款200元、记9分的处罚。
端端说:导流线起到引导分流作用
“导流线的作用是引导和分流车辆,让车辆按规定的路线行驶,避免在复杂路口或匝道口发生混乱行驶或交通事故。”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事故处理和秩序管理支队秩序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张端海介绍。
“简单地说,施划导流线就是去除多余的道路空间,让车道清晰,车流有序。例如,有的道路通过一辆车有富余,两辆车并行又局促,就可以在多余部分施划导流线,留下一个车道有序通行。”张端海说。
但是,由于导流线在日常生活中并不多见,因此很多驾驶人不认识这一标线,有人误将其认成斑马线,有人则以为是停车线。
一旦将导流线区域当作“安全岛”,风险就大了,张端海表示,首先设置导流线的路段多在高速路、城市快速路出口等处,这些路段往往车速快、车流量大,随意停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其次,骑压导流线会破坏整个车流行进方向,阻碍通行。
张端海提示,驾驶人在行车途中,一定要留心观察路况及道路标志标线,在接近导流线区域时控制车速,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过,切勿骑压导流线,更不能在导流线区域停车。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因此,机动车如果骑压导流线行驶,会以“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处理,处以罚款200元、记1分的处罚。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二)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因此,如若在导流线区域停车,会被处以200元罚款、记9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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