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他就是杀人者 揭秘最高检抗诉陈某红故意杀人案口供中“非亲历不可知”细节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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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快点把结果‘告诉’父亲。”1月31日,拿到判决结果后,压在王磊(化名)心中的石头终于落地。父亲去世时最放心不下的就是姐姐王姗(化名)的案子。从2014年1月案发,到2024年1月迎来最终判决结果,整整10年。承载着王磊一家公平正义诉求的这份再审判决,其间经历了哪些曲折?

  厮打中引发命案

  “我女儿在出租房内被人杀了!”2014年1月5日,陕西省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接到报案电话。出警后,侦查人员初步判断属他杀案件。

  王姗生前同居男友陈某红案发后行踪不明,有重大作案嫌疑。陈某红与王姗相识于2009年,随后发展成男女朋友,并开始同居。后两人因生活琐事经常发生争吵,王姗曾提出分手,陈某红不同意,多次到王姗的工作场所闹事,导致王姗辞职。

  2014年2月25日,陈某红被抓获。到案后,陈某红供认了失手致王姗死亡的事实,并主动供述同年2月22日伙同他人盗窃一辆摩托车。

  据陈某红交代,2013年12月30日晚,他与王姗发生口角,将王姗的多件衣服用刀割破泄愤。第二天王姗发现衣服被割破,与陈某红发生激烈争吵。陈某红用手掐住王姗颈部将其按倒在床上,直到王姗不再反抗。陈某红在客厅休息时,王姗从卧室向外跑去,两人再次扭打到一起,陈某红拿起客厅沙发上的枕头捂住王姗面部,发现王姗不动后将其抱至卧室床上并盖上被子,匆忙中拿上王姗的手机出门。第二天,陈某红返回住处发现王姗已经死亡,他清理完出租屋后逃到西安。经法医鉴定,王姗系机械性窒息死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以陈某红涉嫌故意杀人罪、盗窃罪移送商州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因涉及命案,该院于2014年6月报送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4年9月,商洛市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向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王姗的亲属向陈某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请求。同年12月,商洛市中级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陈某红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000元,对陈某红犯故意杀人罪的指控,以证据不足为由不予支持。王姗亲属提出上诉,商洛市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陕西省检察院支持抗诉。

  原审法院认为不排除其他人作案可能

  2016年1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原判认定的事实不清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017年3月,商洛市中级法院作出与原一审相同的判决。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再次提出上诉,商洛市检察院再次提出抗诉,陕西省检察院再次支持抗诉。2019年11月,陕西省高级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和抗诉,维持原判。

  收到二审裁定后,陕西省检察院办案检察官通过对案情的反复研究和对全案证据的认真研判,确信全案证据相互印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能够认定陈某红实施故意杀人犯罪。经陕西省检察院检委会审议,2020年3月,陕西省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

  “法院认为,检察机关指控陈某红犯故意杀人罪的证据,主要是其供述,没有指向性明确的实物证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最高检第二检察厅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在审判人员看来,案件还存在一些疑点,现有证据不能得出唯一性结论,不排除系他人作案或陈某红替他人顶罪的可能。

  被告人供述的细节“非亲历不可知”

  在商洛市的一个村庄,最高检第二检察厅办案检察官见到了陈某红。虽然距离案发已经过去多年,但陈某红依然承认自己失手致王姗死亡的事实。

  第二检察厅办案检察官表示,虽然证明陈某红作案的直接证据只有陈某红的有罪供述,但其供述了大量隐蔽性细节,这些细节“非亲历不可感知”“非亲自作案不可知情”,供述内容与现场勘查、尸检报告、证人证言等证据能够相互印证,可以认定是陈某红作案。

  “比如,陈某红供述,他掐了被害人的脖子,二人在客厅厮打时摔倒,这些都是侦查人员之前并不掌握的隐蔽情节。被害人脖子外部没有伤痕,是通过后来的尸检才发现有损伤,身上也有摔倒造成的擦伤。陈某红供述将被害人抱到床上、盖上被子,并将被害人的拖鞋放到了门口的鞋架上,这和现场勘验记载的情况相一致。”第二检察厅办案检察官称,案发现场柜子中有大量被割破的衣服,房间内有小刀,这和陈某红的供述相符。

  此外,案发现场也没有检测到第三人的痕迹,被害人脖子上的金项链、屋内的财物均在,被害人也未被性侵,不存在另有他人作案的合理怀疑。

  对于陈某红是否受到刑讯逼供、指供诱供,第二检察厅办案检察官也向首次讯问陈某红的两名侦查人员进行了核实。在一、二审庭审过程中,陈某红均明确表示侦查人员无刑讯逼供、指供诱供等违法行为。

  经最高检检委会审议,2021年11月,最高检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法于2022年8月指令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

  2023年8月,河南省高级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庭审中,检察官有序展示证据,详细分析论证案件事实,构建完整的证据体系,尤其是针对陈某红有罪供述的真实性,当庭讯问了陈某红。今年1月,河南省高级法院宣告再审判决,全部采纳检察机关抗诉意见,认定陈某红构成故意杀人罪,改判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4月16日《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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