鄯善县人民法院 善意执行挽救困难企业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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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鄯善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古雪丽 通讯员 张翠)“法官,能不能再联系一下申请执行人,我们再商量一下,我公司不是不愿意还钱,只是现在公司经营困难,资金无法回笼,没办法一次性将案款履行完毕。我们能不能先支付一部分案款,剩下的案款过一段时间再付?如果对我公司采取强制措施,那我们就彻底翻不了身,欠付的案款更还不上。”近日,被执行人鄯善县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负责人焦急地对鄯善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说。

  2022年9月,鄯善县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某建筑公司)与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在鄯善县法院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来,某公司未能按调解协议履行案款,某建筑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在走访中了解到,被执行人某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不具备一次性履行案款的能力。

  只有企业“活了”,才能从根源上解决纠纷,既能保障某建筑公司的胜诉权益,又能让某公司可持续发展。于是,执行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协商,让某建筑公司了解到某公司的现实状况。

  2月26日,某建筑公司与某公司在多轮协商中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某公司当天便履行了2万余元案款。双方约定,某公司于2029年2月21日前将剩余的46万元案款履行完毕。执行和解协议达成后,某建筑公司向法院申请解除对某公司采取的强制措施。

  “这次执行和解来之不易,申请执行人已经做出最大让步,你们要珍惜机会,积极按照执行和解协议履行案款”。执行法官对某公司负责人嘱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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