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对信息时民警发现端倪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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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济良 绘

  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是开车上路的首要条件,无证驾驶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还可能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尽管这是常识,但总有人天真地以为,偶尔一次不会被发现,殊不知,一旦被查获,驾驶人将面临严厉的处罚。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韩晋 通讯员 刘笑

  一线镜头

  男子“移花接木”做假证

  “师傅,你好,请出示驾驶证、行驶证。”2月1日,在G7京新高速米东北收费站,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卡子湾大队民警黄磊对一辆白色越野车进行例行检查。核对驾驶人身份信息时,黄磊发现其驾驶证上的照片与后台显示不符。

  “师傅,请摘下帽子。这辆车是谁的?车主是你吧?”黄磊问。

  “对对对,车是我的。”驾驶人答。

  “可驾驶人的名字跟驾驶证不一致啊。”

  “呃……我……”

  “你叫陈X吧?你驾驶证现在的状态是超分、扣留、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换证。”

  ……

  一番询问下来,陈某眼见谎言要被识破,一时不知道怎么解释,便缄默不语。

  “你提供的驾驶证上的照片是你本人,其他信息却是别人的,知道这是什么违法行为吗?你到底有没有驾驶证?”面对黄磊摆出的证据,陈某泄了气:“我的驾驶证因为酒驾被扣留了。”原来,几个月前,他在出租车上捡到一本驾驶证,就换上自己的照片并使用,企图蒙混过关。

  教育处罚

  为违法驾驶人送上“四合一”套餐

  陈某如实交代后,黄磊先将他带至执法岗亭,对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告知如果情节严重,他有可能要负刑事责任。陈某顿时慌了,赶忙询问他将面临怎样的处罚。

  “你涉嫌两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是使用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二是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看到陈某对交通法规如此陌生,黄磊让他打开“交管12123”APP,借助交通安全宣传视频,向其详细讲解无证驾驶的危害。

  此时,陈某的妻子打来电话。原来,正是因为妻子让其出门办事,陈某才铤而走险拿出自制驾驶证,以为可以蒙混过关,没想到刚开出十几公里就被逮个正着。

  知道原因后,黄磊接过电话,对陈某妻子纵容违法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她受益匪浅,决定把丈夫的违法行为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予以曝光,给亲朋好友们一个警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最终,民警依法对陈某作出罚款6500元、行政拘留20日的处罚。“‘教育+曝光+警示+处罚’的‘四合一’套餐让我印象深刻,今后,我要认真学习交通法律法规,增强自己的法治意识。”陈某说。

  专项整治

  结合客货运输特点制定有效措施

  为深入贯彻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春运交通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并认真落实自治区春运工作协调机制相关要求,近期,我区公安交管部门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根据预测,2024年春运期间,我区客货运输强度大、公路流量高位运行时间长,加之务工人员和高校学生返乡返程及“旅游热”,跨区域人员流动量将创历史新高。

  我区公安交管部门在此期间将深入排查治理隐患,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围绕“人车路企”四个重点要素,联合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旅游等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加强重点运输企业、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重点道路的管理。同时,严查严管重点违法,加强返乡返程高峰、春节和元宵节假期等时间节点以及流量集中、违法突出、事故多发等重要点段的管理,狠抓“两客一危一货”车辆和6座以上小客车的交通安全管理不放松,城市道路将严管严查酒驾醉驾违法行为,高速公路和国省道等主干公路将严查严处“三超一疲劳”、强超强会、违法停车、违法载人等突出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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