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为废品收购乱象开“良方”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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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富蕴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王晨 通讯员 达力亚)2023年以来,富蕴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多起盗窃案件过程中发现,个别废品收购站在明知部分废品是盗窃所得,仍予以收购,成为盗窃犯罪销赃渠道之一。针对废品收购行业存在的乱象,近日,富蕴县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助力行业规范发展。

  2023年10月,犯罪嫌疑人关某某等人多次盗窃某工地电缆线后,均将盗窃赃物出售给某废品收购站,检察官随即将该线索移交公安机关,要求对该废品收购站老板孟某某移送起诉,之后,孟某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依法判处刑罚。

  孟某某为何会明目张胆地收购赃物?废品收购站的监管是否存在漏洞?案件背后存在的社会治理问题引人深思。检察官实地走访了县域内7家废品收购站,发现部分废品收购站存在登记台账不统一、登记内容不规范、未统计回收废旧物品销往地点等问题。

  为督促规范废品收购行业有序发展,堵住违法犯罪分子销赃渠道,富蕴县检察院依法向富蕴县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该局相关部门加强对废品收购行业的管理,建议其常态化开展巡查行动,建立线索移送机制;探索管理创新,确保回收登记制度全程覆盖;深挖盗窃案件关联犯罪,严厉打击收受赃物犯罪;加大法治教育力度,加强类案宣传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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